市場 > 股票

山東墨龍案父子“吃相”難看 證監會給予重罰1.2億元

中国证券网
2017-10-14 21:43

已收藏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13日在例行發佈會上說,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四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涉及*ST墨龍;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及內幕交易案,涉及*ST墨龍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和公司副董事長張雲三;還有兩宗內幕交易案,涉及股票“九有股份”、“國旅聯合”。

常德鵬表示,山東墨龍案中,張恩榮、張雲三作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總經理,濫用資訊優勢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虧損內幕資訊發佈前拋售公司股票,魚肉市場,情節惡劣,是“吃相”難看的典型案例,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監會果斷出擊、嚴肅處理,依法對其處以罰沒款總計約1.2億元。

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現簡稱“*ST墨龍”)通過虛增收入、虛減成本的方式虛增利潤,致使2015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及2016年一季報、半年報、三季報披露的經營業績存在虛假記載,且2016年6月對其子公司增資3億元已達到臨時資訊披露標準,而山東墨龍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常德鵬表示,*ST墨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第65條、第67條、第68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ST墨龍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18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不僅如此,*ST墨龍控股股東、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恩榮分別於2014年9月26日、2017年1月13日減持“山東墨龍”1390萬股、3000萬股,減持比例分別為1.74%、3.76%;副董事長、總經理張雲三於2016年11月23日減持“山東墨龍”750萬股,減持比例為0.94%。張恩榮與張雲三系父子關係,兩人作為一致行動人,在上述期間累計減持“山東墨龍”5140萬股,合計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6.44%。其中,張恩榮所持*ST墨龍已發行的股份比例累計減持5%時,未按照證券法第86條規定及時履行相關的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停止買賣上市公司股票,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張恩榮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張恩榮系*ST墨龍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發生重大虧損並持續至2016年全年重大虧損這一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在內幕資訊敏感期(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2月3日)內,張恩榮賣出“山東墨龍”3000萬股,避損金額約1625萬元;張雲三賣出“山東墨龍”750萬股,避損金額約1434萬元。

張恩榮、張雲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3條、第76條規定,依據證券法第202條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張恩榮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約1625萬元,並處以約4877萬元罰款;對張雲三內幕交易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約1434萬元,並處以約4303萬元罰款。

兩宗內幕交易案中,一是高晗系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九有股份”)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這一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高晗及其配偶羅天宇控制使用“劉某蘭”“張某林”帳戶合計買入“九有股份”73.79萬股,沒有違法所得(截至2017年5月8日,合計虧損20.65萬元)。寧夏證監局決定責令高晗、羅天宇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九有股份股票,並處以60萬元罰款。

二是李某某系國旅聯合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旅聯合”)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這一內幕資訊的知情人,李志萍與李某某為兄妹關係,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李志萍與李某某存在通訊聯絡,李志萍控制使用“徐某娥”帳戶買入“國旅聯合”6000股,沒有違法所得。青島證監局決定對李志萍處以3萬元罰款。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