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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監管凸顯三大重點 上交所緊盯投機炒作苗頭

中国证券网
2016-11-27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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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交所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通報近期上市公司監管重點。上交所表示,按照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將防範市場風險、抑制投機炒作作為近期資訊披露監管的階段性工作重點。其中,“高送轉”、股權轉讓以及資訊披露違規行為成為監管三大重點。

上交所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11月以來,針對各類存在投機炒作苗頭、可能損害中小投資者權益、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行為,上交所共發出日常監管函件50份,包括監管問詢類函件36份和監管工作類函件14份;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75份;就股價明顯異常等情況啟動內幕交易和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32家次。對此,上交所著重介紹了三項監管重點。

一是,緊盯“高送轉”市場炒作苗頭,強化滬市首單“高送轉”的事中事後監管。“高送轉”概念歷來是年末年初期間的市場熱點。今年,上交所提前預判,密切關注與“高送轉”相關的公告資訊和市場傳聞。11月17日,市場出現滬市某公司擬推出2016年度“高送轉”的傳聞,上交所第一時間要求該公司停牌核查。11月22日,該公司披露控股股東提議的“高送轉”預案。就此,上交所快速反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包括核程式、明動機、問減持及查內幕。

上交所表示,初步來看,前述措施對股價投機炒作起到了一定的抑制效果。就“高送轉”這一市場熱點題材,上交所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監管實踐經驗,在2015年即發佈了專門的“高送轉”公告格式指引,其中特別強調公司應注重“高送轉”與公司業績增長的匹配性,重點要求“高送轉”提議人和公司董事明確披露是否存在減持股份計畫,其主要目的是抑制公司僅為迎合市場炒作而擴張股本的動機,防範可能出現的借助概念炒作不當謀利行為。總體來看,最近一年多來,滬市公司“高送轉”呈現降溫趨勢,炒作現象有所緩解,借“高送轉”進行大比例減持的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二是,從嚴監管股權轉讓相關概念公司,防範和抑制過度投機炒作。近一階段,股權轉讓概念成為市場熱點,與之相關的部分公司股價出現連續上漲,交易出現比較明顯的異常跡象。例如,有公司剛剛披露股權轉讓意向,在受讓方尚未確定的情況下,股價即連續漲停;甚至還有公司僅因控股股東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市場即對其後續股權“易主”產生想像,公司股價因此大幅波動。對於這類概念炒作的情況,上交所按照分類監管、事中監管、刨根問底“三位一體”的資訊披露監管模式,嚴把信披監管第一關,強化對相關公告的信披審核,做到“事後審核不過夜”。

三是,持續加大對各類資訊披露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形成監管威懾力。在對資訊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理中,上交所重點查處了一批涉嫌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的違規行為。例如,有公司股東隱瞞一致行動關係,合計持股比例達到5%的舉牌線後持續多次買入,未按規定停止交易並公告,公司股票交易明顯異常。又如,有公司股價持續上漲並觸及異常波動標準,理應核實是否存在應披露的重大資訊,但公司並未如實核查並披露年度業績大幅增長這一重要資訊。對這類情況,上交所在查明事實後,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公開譴責。此外,對有些公司定期報告資訊披露存在重大疏漏,以及未及時披露對業績影響重大的資產交易等違規行為,上交所查明事實後也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上交所透露,近一個月來,針對各類資訊披露違規行為,上交所發出公開譴責決定3份,涉及2家上市公司和18名責任人;通報批評決定14份,涉及9家上市公司和38名責任人;監管關注決定13份,涉及9家上市公司和22名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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