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新聞屢見不鮮,但是虛增收入近百億元的上市公司並不多見。11月20日,上證所發文稱,發現皖江物流(600575,SH)2012年、2013年年報虛增銷售收入超過91億元,導致相關財務資料嚴重失實;公司巨額對外擔保未履行審議程式,也未及時對外披露,情節惡劣。上證所決定,對皖江物流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汪曉秀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五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高管。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上證所公開譴責的第二天(11月21日),皖江物流就發佈公告稱,公司監事艾強違規買賣公司股票,違反了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於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皖江物流,但是並未得到任何回復。
高管離任審計發現巨大財務黑洞
去年9月9日,皖江物流突然宣佈緊急停牌。隨後在第二天,公司披露已於9月5日得知其全資子公司淮礦現代物流有限公司因無足額資金支付到期債務被銀行起訴,截至當日,淮礦物流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20多個帳戶全部被凍結。
而在去年4月,皖江物流曾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公司原董事、常務副總經理、物流公司董事長汪曉秀離職,公司稱是在對其進行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了淮礦物流的巨大財務黑洞。
根據上證所調查發現,2012年皖江物流子公司淮礦物流虛構與湖北華中有色、武漢中西部鋼鐵、上海中望實業、蕭山新星金屬材料、上海福鵬投資、福鵬控股、廈門海翼等公司之間的採購交易42.16億元,虛構銷售收入45.51億元。2013年,虛構與福鵬系公司之間的採購交易41.25億元,虛構與福鵬系公司、武漢耀金源、武漢瑞泰等公司銷售收入43.99億元。當年,淮礦物流還通過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處理高價庫存螺紋鋼,合同銷售價格比實際結算價格高出2.39億元,淮礦物流按合同銷售價格確認相應的收入並結轉成本,虛增皖江物流銷售收入2.04億元,虛增利潤2.04億元。
上證所稱,上述事項共導致皖江物流2012年虛增收入45.51億元,占2012年年報收入的14.05%,虛增利潤2.56億元,占2012年年報利潤總額的51.36%;2013年虛增收入46.04億元,占2013年年報收入的13.48%,虛增利潤2.34億元,占2013年年報利潤總額的64.64%。皖江物流2012年度、2013年度收入及利潤披露資料與實際情況存在重大差異,嚴重失實。
除了財務資料造假外,2011年至2014年期間,皖江物流及其子公司也多次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據上交所調查發現,2011年,淮礦物流合計對外提供16億元的動產差額回購擔保,上述對外擔保事項金額占公司2010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上,皖江物流未按規定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式,且未予以披露。同樣在2013年至2014年,淮礦物流合計對外提供12.84億元的動產差額回購擔保,皖江物流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式,也未披露上述回購擔保事項。
監事違規買賣股票
針對這一財務造假,上證所公開發文予以譴責,稱公司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汪曉秀作為淮礦物流的董事長,對淮礦物流公司虛增收入及利潤、隱瞞巨額擔保等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上證所對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汪曉秀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五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皖江物流及公司時任全體其他董、監、高也予以公開譴責。此外,上交所還表示,對於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計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然而,就在上證所公開譴責的第二天(11月21日),皖江物流又發佈《關於監事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公告》稱,公司監事艾強於2015年10月20日操作股票帳戶買入了皖江物流股票,共計成交100000股,成交均價6.156元/股,成交金額615616.31元。2015年10月21日,艾強又操作股票帳戶合計賣出皖江物流股票100000股,成交均價6.15元/股,合計賣出金額615000元。公司於10月3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有關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相關規定。
同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規定。
對此,長期專注證券市場的南京律師江洪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皖江物流財務資料造假,這種行為性質非常惡劣,監管部門除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之外,同時也應該加大懲處力度,連續不斷的造假,給資本市場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上證所公開譴責的第二天(11月21日),皖江物流就發佈公告稱,公司監事艾強違規買賣公司股票,違反了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對於買賣本公司股票的相關規定。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皖江物流,但是並未得到任何回復。
高管離任審計發現巨大財務黑洞
去年9月9日,皖江物流突然宣佈緊急停牌。隨後在第二天,公司披露已於9月5日得知其全資子公司淮礦現代物流有限公司因無足額資金支付到期債務被銀行起訴,截至當日,淮礦物流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20多個帳戶全部被凍結。
而在去年4月,皖江物流曾進行董事會換屆選舉,公司原董事、常務副總經理、物流公司董事長汪曉秀離職,公司稱是在對其進行離任審計過程中,發現了淮礦物流的巨大財務黑洞。
根據上證所調查發現,2012年皖江物流子公司淮礦物流虛構與湖北華中有色、武漢中西部鋼鐵、上海中望實業、蕭山新星金屬材料、上海福鵬投資、福鵬控股、廈門海翼等公司之間的採購交易42.16億元,虛構銷售收入45.51億元。2013年,虛構與福鵬系公司之間的採購交易41.25億元,虛構與福鵬系公司、武漢耀金源、武漢瑞泰等公司銷售收入43.99億元。當年,淮礦物流還通過簽訂陰陽合同的方式處理高價庫存螺紋鋼,合同銷售價格比實際結算價格高出2.39億元,淮礦物流按合同銷售價格確認相應的收入並結轉成本,虛增皖江物流銷售收入2.04億元,虛增利潤2.04億元。
上證所稱,上述事項共導致皖江物流2012年虛增收入45.51億元,占2012年年報收入的14.05%,虛增利潤2.56億元,占2012年年報利潤總額的51.36%;2013年虛增收入46.04億元,占2013年年報收入的13.48%,虛增利潤2.34億元,占2013年年報利潤總額的64.64%。皖江物流2012年度、2013年度收入及利潤披露資料與實際情況存在重大差異,嚴重失實。
除了財務資料造假外,2011年至2014年期間,皖江物流及其子公司也多次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據上交所調查發現,2011年,淮礦物流合計對外提供16億元的動產差額回購擔保,上述對外擔保事項金額占公司2010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50%以上,皖江物流未按規定履行股東大會決策程式,且未予以披露。同樣在2013年至2014年,淮礦物流合計對外提供12.84億元的動產差額回購擔保,皖江物流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審議程式,也未披露上述回購擔保事項。
監事違規買賣股票
針對這一財務造假,上證所公開發文予以譴責,稱公司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汪曉秀作為淮礦物流的董事長,對淮礦物流公司虛增收入及利潤、隱瞞巨額擔保等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上證所對時任董事、常務副總經理汪曉秀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五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皖江物流及公司時任全體其他董、監、高也予以公開譴責。此外,上交所還表示,對於上述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計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然而,就在上證所公開譴責的第二天(11月21日),皖江物流又發佈《關於監事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公告》稱,公司監事艾強於2015年10月20日操作股票帳戶買入了皖江物流股票,共計成交100000股,成交均價6.156元/股,成交金額615616.31元。2015年10月21日,艾強又操作股票帳戶合計賣出皖江物流股票100000股,成交均價6.15元/股,合計賣出金額615000元。公司於10月3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報告》,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有關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相關規定。
同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規定。
對此,長期專注證券市場的南京律師江洪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皖江物流財務資料造假,這種行為性質非常惡劣,監管部門除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之外,同時也應該加大懲處力度,連續不斷的造假,給資本市場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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