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3日發佈通知,進一步便利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將宏觀審慎政策系數值由去年的0.1調整至0.5,並進一步降低參與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企業的門檻。 通知規定,跨國企業集團開展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境內成員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不低於10億元,境外成員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合計金額不低於2億元。
而根據此前規定,境內成員企業和境外成員企業年度收入分別不能低於50億元和10億元。 央行明確表示,對跨國企業集團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實行上限管理,跨境人民幣資金淨流入額上限=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宏觀審慎政策係數。其中,宏觀審慎政策系數值為0.5,較去年的0.1有所調整。
通知還指出,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增加超過20%的,經主辦企業申請,結算銀行可以為其調增跨境人民幣資金淨流入額上限。而資金池應計所有者權益減少20%的則要及時調減。 央行表示,宏觀審慎政策系數值將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信貸調控等的需要進行動態調整,並要求結算銀行和主辦企業做好額度控制,確保任一時點淨流入金額不超過上線。
此外,通知規定,主辦企業可以選擇1-3傢俱有國際結算業務能力的銀行辦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結算銀行應做好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義務。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