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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總理要求加大《合作社法》實施力度

越共中央宣教部——对外
2018-06-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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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總理最近已經發出指示,要求有關機關加大2012年《合作社法》實施力度。

根據該指示,近年來除了企業外合作社成為重要經濟成分,向數千萬戶家庭提供服務和連接生產,生產出大量的優質產品,在銷售和加工中與企業對接合作。

展開落實2012年《合作社法》五年來以合作社為核心的集體經濟儘管仍面臨許多困難,但在品質和效果方面發生巨大變化,日益肯定其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等領域中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目前全國合作社數量約19569個。在2013—2016年階段新成立合作社數量為5641個。合作社和勞動者的收入明顯改善。關於集體經濟的貢獻,5年來合作社對全國GDP的貢獻率達4%,為實現減貧、確保政治安全穩定做出貢獻。

除了上述成果外集體經濟、合作社經濟仍面臨許多困難,發展水準尚未與其潛力相稱。為了確保2012年《合作社法》繼續有效展開並真正發揮其作用,政府要求各部門、行業和政府直屬機關、各省市人民委員會、越南祖國陣線和各社會團體組織向整個政治體系、幹部黨員和各階層人民加大《合作社法》宣傳培訓力度,讓他們更加瞭解2012年《合作社法》有關內容和合作社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政府總理已責成計畫與投資部制定到2030年集體經濟、合作社經濟發展戰略,從而為合作社發展提出定向、長期和總體的政策;制定2021—2025年集體經濟和合作社經濟發展支持計畫以及2021—2025年全國各地方新型合作社模式選擇、完善和擴大展開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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