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2月26日,東莞市住建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東建房〔2022〕23號)》(下稱通知)。
通知顯示,東莞市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或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區域暫停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東莞市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
據業內人士解讀,以上消息意味著,即日起,東莞全域32個鎮街取消住房限購,除東莞中心城區4街道、松山湖外,其他區域二手房暫停限售。(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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