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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發佈交易和會員管理規則 基本業務規則配齊

新華社,北京
2021-11-0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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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姚均芳)11月2日晚間,北京證券交易所正式發佈北交所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及31件細則指引指南,自11月15日起施行。

此前,北交所已於9月17日發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配套業務指南,於10月30日發佈上市與審核4件基本業務規則及6件配套細則和指引。至此,北交所7件基本業務規則已全部發佈。

北交所表示,本次發佈的相關規則總體延續了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並按照試點註冊制、上市公司監管和交易所職責相關的上位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其中,交易規則明確,北交所對股票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股票交易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情形包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首日,退市整理期首日,以及證監會或北交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北交所公告表示,精選層掛牌公司平移為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當日其股票交易實施30%的漲跌幅限制,以精選層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為其前收盤價。

根據交易規則,北交所股票可以採取的交易方式包括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以及證監會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通過競價交易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股票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

會員管理規則主要是為規範北交所會員證券交易及其相關業務活動,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還將陸續發佈涉及QFII和RQFII證券交易、發行上市審核標準的適用要求等相關業務規則,持續做好市場制度體系建設,同時積極開展企業培訓、投資者教育、會員接納等規則實施的準備工作,為北交所順利開市和平穩運行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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