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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盟與中日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領導人特別會議聯合聲明(全文)

新華社,河內
2020-04-15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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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河內4月14日電東盟與中日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領導人特別會議聯合聲明

我們,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成員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于2020年4月14日通過視頻方式召開東盟與中日韓(10+3)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領導人特別會議。會議由東盟輪值主席國越南總理阮春福主持;

對疫情給10+3各國人民福祉、生活和安全帶來的前所未有嚴峻挑戰,對10+3國家和全球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深表關切;

對因疫情病逝者深表哀悼,對患病民眾致以深切慰問;

認識到疫情傳播迅速,形勢嚴峻,世界衛生組織2020年3月11日宣佈此次疫情構成大流行;

向所有奮戰在抗疫一線、全心全意拯救生命的醫護工作者和其他人員表示感謝和支持;

認識到民眾參與疫情防控的重要性;

歡迎國際金融機構採取措施,利用並強化政策工具,支援有需要的國家;

支援聯合國秘書長倡議世界各國以創新方式共同果斷應對,遏制病毒傳播,消除疫情造成的社會經濟影響;

注意到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在2020年3月26日應對新冠肺炎特別峰會聲明中所作承諾,建立統一戰線,應對共同威脅;

強調世界衛生組織在全球抗疫鬥爭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認識到落實《國際衛生條例(2005年)》中有關衛生措施的重要性,強調全民健康覆蓋(UHC)對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衛生挑戰的必要性;

認識到10+3合作為東亞和平、安全與繁榮發揮的重要作用;強調衛生合作及現有機制對應對公共衛生挑戰十分重要,包括2003年成功合作應對非典疫情;

讚賞10+3和中日韓衛生合作平臺自疫情暴發之初即採取積極措施共同應對;

滿意地注意到,10+3衛生發展高官特別視訊會議、中日韓新冠肺炎問題特別外長視訊會議和10+3新冠肺炎問題衛生部長視訊會議於2020年2月3日、3月20日、4月7日先後舉行,取得令人鼓舞的成果;

認可另行組織包括奧運會和殘奧會等大型活動的決定;

歡迎2020年2月14日發表的《關於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東盟主席聲明》和2020年4月14日發表的《東盟關於新冠肺炎疫情特別峰會宣言》,兩個文件展現了東盟秉持"團結協作、主動應對"精神,共同抗擊疫情的最高承諾。支持東盟通過多領域、各方動員和全社會參與的方式應對疫情帶來的多重挑戰;

重申10+3國家將加強團結、促進合作、相互支持,共同防控疫情,應對其對經濟社會的負面影響;

為此,我們決心:

一、加強本地區針對大流行病及其他傳染病的早期預警機制建設,就疫情形勢和各國應對舉措自由、開放、定期、及時、透明地分享即時資訊,交流經驗和最佳實踐,在疫情防控、臨床治療方面相互提供技術支援。根據各國風險評估、東盟地區新冠肺炎國際傳播風險定期評估報告、10+3衛生發展高官會關於政策和戰略事項的共識,以及東盟衛生應急中心網路的技術指導,支援採取與各國及地區疫情嚴重性及其進一步發展相適應的聯合、協調、強有力的應對措施。

二、強化國家和地區能力建設,提高應對流行病的水準,包括保護醫護人員和其他一線工作者,按照有效、安全、可及性的目標,確保藥品和醫療物資特別是診斷工具、個人防護設備和醫療設備供應充足。

三、考慮建立10+3重要醫療物資儲備,確保快速滿足緊急需求。鼓勵利用包括東盟人道主義救援協調中心(AHA)管理的倉庫在內的現有區域應急儲備設施,進一步考慮動用10+3大米緊急儲備機制(APTERR)。

四、支持10+3衛生部門和東盟的共同努力,落實《國際衛生條例(2005年)》,發揮東盟公共衛生應急行動中心網路(ASEAN EOC Network)和東盟生物離散虛擬中心(ABVC)等機制作用,提升區域預防、監測和應對公共衛生威脅的能力。

五、加強流行病學科研合作,包括發揮10+3現場流行病學培訓網路作用。遵循有效、安全、公平、可及和可負擔目標,加強包括私營部門在內的協調力度,快速研發、生產和分配診斷工具、抗疫藥物和疫苗。積極分享並利用數位技術和創新,推動科學抗疫。

六、鼓勵10+3各方相互支援公共衛生人力資源開發和能力建設,包括支援升級傳染病防治的衛生設施,培訓公共衛生人員,為東盟國家學生赴中日韓相關學科的教育培訓機構學習提供獎學金,加強國家衛生系統建設。

七、確保有足夠資金支持防控疫情和保護民眾,探討從現有10+1合作基金和10+3合作基金中劃撥一定額度,包括東盟外部夥伴提供可能額外資金支援,設立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特別基金。

八、加強合作,為在彼此國家生活、工作和學習的10+3各國公民,特別是弱勢群體,提供必要支持和幫助,致力於保護受疫情影響人員的尊嚴、健康、福祉和安全,確保他們得到公平對待和有效救治,必要時為人員流動提供便利。

九、通過多種媒體形式促進有效公共溝通,包括及時通報政府有關政策、公共衛生和安全資訊,澄清不實資訊和虛假新聞,消除汙名化和歧視。

十、重申致力於保持貿易投資市場開放,加強10+3國家合作,發揮10+3大米緊急儲備機制作用,確保糧食安全,保持物流網路順暢和持續運作,增強地區供應鏈韌性和可持續性,特別是保證食品、商品、藥品和醫療等必要物資供應,確保必要公共衛生應急措施是有針對性、適當、透明和臨時的,不應造成不必要的貿易壁壘或干擾地區供應鏈,並應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

十一、在優先保障公眾健康,著力抗擊疫情並儘量減少其對經濟社會影響的同時,鼓勵維持區域必要聯通,盡可能為商務旅行等必要人員往來提供便利。

十二、重申共同致力於推動疫後復蘇,促進經濟發展,增強金融韌性,恢復增長,互聯互通和旅遊業,維護市場穩定,防止經濟衰退的潛在風險。

十三、以前瞻性和協調一致的方式,採取包括刺激經濟在內的適當和必要措施,提振市場信心,增強區域經濟穩定性和韌性,救助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和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弱勢群體。充分利用技術和數位貿易,使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保持運營。

十四、穩定關鍵產品和服務的生產供應,包括重要醫療物資和農產品。維持必要貨物和服務貿易往來,打造更具韌性、更可持續、更不易受衝擊的供應鏈,保持區域內外供應鏈暢通,支持經濟發展。重申2019年《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領導人會議聯合聲明中做出的承諾。

十五、警惕可能影響地區金融穩定的潛在風險,密切區域金融合作,加強政策協調,支持10+3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AMRO)監測本地區經濟金融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並提出政策建議。重申致力於加強清邁倡議多邊化(CMIM)的可用性,用好區域金融安排(RFA),使之成為全球金融安全網中的可靠組成部分。

十六、致力於與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組織和國際社會在全球抗疫鬥爭中密切合作,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及全社會參與,應對疫情對經濟社會帶來的深遠影響,維護人民福祉和可持續增長。

十七、保持團結,高度警惕,做好根據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準備。

十八、責成10+3國家外長作為主要協調人,與10+3框架下相關領域機制密切協作,監督落實本《聯合聲明》中做出的承諾和達成的共識。

本《聯合聲明》於2020年4月14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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