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宏觀經濟結構性失衡是深層原因,表現為國有企業改革沒有完全到位,企業缺乏財務硬約束,市場缺乏出清機制,形成一批僵屍企業。房地產市場發展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傳統增長模式下,經濟增長過度依賴債務融資,引發了高杠杆、產能過剩、高房價等問題。
此外,金融機構偏離初心和主業,公司治理不完善。地方政府存在重發展、輕風險現象。金融治理機制存在不足,監管有效性不夠。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和外部不確定因素增多,成為金融風險水落石出的“催化劑”。
楊柳透露了下一步工作的考慮。她表示,下一步將在鞏固前期攻堅戰成果基礎上,更加注重在穩增長和推動高品質發展中防風險,增強金融治理能力,守住發生重大金融風險的底線。
繼續實施好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改革,提升金融體系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精准處置重點機構風險,繼續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進一步明確和壓實各方責任,形成防範化解風險的合力。
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完善金融機構管理,守住防範化解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壓實地方政府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維穩責任,妥善處置轄區內高風險金融機構。壓實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穩妥化解局部性和結構性風險。
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加快完善金融機構和金融基礎設施監管制度建設。積極探索以存款保險為平臺,建立市場化、法制化的金融機構退出機制。務實推動金融業改革開放,進一步擴大高水準雙向開放,提升我國金融體系活力和競爭力。(常佩琦)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