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各險企對重疾險條款設置差異較大,消費者很難量化對比重疾險;另一方面,目前消費者對各險企保險合同中重疾的定義往往難以讀懂和理解,容易造成銷售誤導和後續的理賠糾紛。因此,重疾核心病種的定義修訂和標準化意義重大,有望為健康險市場帶來新的增長點。”一家險企個險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銀保監會披露的資料顯示,2018年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5448億元,同比增長24.12%。今年前4個月也出現超過30%的增速,隨著重疾定義及重疾表的修訂,健康險有望保持快速增長。
重疾定義與重疾表同時修訂
2006年原保監會與保險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規定保險期間包含成年人階段的保險產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險”命名,其保障範圍必須包括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6種疾病——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
但近年來不同公司對重疾險中重疾的定義差異較大,對重疾的定義及表述較為晦澀難懂。既不利於消費者購買重疾險,也不利於重疾險等健康險的發展。此次重疾定義修訂有望解決這一問題。
除推進重疾定義的修訂工作之外,監管也在推進重疾表修訂。
6月13日,銀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副主任賈飆表示,監管部門將繼續推動重疾險疾病定義和發生率修訂工作。以這次修訂重疾表為契機,積極開展新思維、新技術和新架構的研究,運用互聯網和大資料等技術探索建立重疾表動態修訂機制,夯實健康保險定價基礎。
所謂重疾表,指的是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這是重疾保險產品定價和法定準備金評估的依據。重疾表的修訂,將直接對重大疾病保險的定價產生影響。
2013年,原保監會組織全行業編制發佈了《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成為第一套依據國內資料而編制的重疾發生率表,結束了國內人身險行業沒有疾病發生率表的歷史,目前這套重疾表已經使用5年。
“2013年編制的首套重疾表,對促進重大疾病保險近年來的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醫療技術水準的不斷提高以及人民群眾消費需求的日益多元化,這套重疾表已經不能有效滿足各方面的需要,亟須修訂。”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前不久指出。
重疾險成健康險最重要業務
隨著近幾年的發展,重疾險成為健康險業務中最重要的業務。
資料顯示,2017年健康險實現總保費收入4389.5億元,其中重疾險保費收入占比達到56.8%。雖然暫無2018年相關資料,但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去年各險企強化健康險銷售,重疾險在健康險業務中的占比進一步提升。
民生證券研報認為,儘管我國商業健康保險持續高速增長,但發展水準仍處於初級階段,相比發達國家還存在較大差距。根據目前實際發展情況判斷,按照未來5年達到或接近美國的保險密度和英國的保費深度測算。假設在保增長基調下,2018年-2022年GDP保持6.5%的複合增速,假設人口自然增長率5.25%。保守估計,以重疾險為主的健康險市場,2022年保費規模將增長至9972億元-14103億元。
作為長期保障型業務的主要險種之一,在銀保監會推動保險業“保險姓保”,以及大健康產業快速發展背景下,健康險成為險企重點業務佈局領域。同時,相對於儲蓄型產品,重疾險等長期保障類產品價值率更高,是影響保險公司長期價值的重要因素,以重疾險為主的健康險漸成險企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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