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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機構反洗錢新規:大額和可疑交易需報告

中国财富网
2018-10-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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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10日聯合發佈《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對從業機構需要履行的反洗錢義務進行原則性規定,建立對全行業實質有效的框架性監管規則。《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應履行五項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的基本義務,涵蓋健全內控機制、識別客戶身份、提交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開展涉恐名單監控和保存客戶交易記錄等。

具體來看,從業機構應當遵循風險為本方法,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和行業規則,制定並完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監測系統,自訂交易監測標準和客戶行為監測方案,基於合理懷疑報告可疑交易;對涉恐名單開展即時監測,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或者其交易對手、資金或者其他資產與名單相關的,應當立即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並依法對相關資金或者其他資產採取凍結措施;妥善保存開展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所產生的資訊、資料和資料,確保能夠完整重現每筆交易,確保相關工作可追溯。

在有效識別客戶身份方面,《辦法》要求從業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和行業規則,收集必備要素資訊,利用從可靠途徑、以可靠方式獲取的資訊或資料,採取合理措施識別、核驗客戶真實身份,確定並適時調整客戶風險等級。對於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存疑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辦法》還建立了監督管理與自律管理相結合的反洗錢監管機制,明確人民銀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協同監管和互金協會自律管理相結合,做到履職各有側重,工作相互配合。同時,《辦法》充分發揮互金協會和其他行業自律組織的管理作用,借助自律組織的力量,促使從業機構強化內控建設、增強反洗錢意識,提升監管有效性。

此外,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9日在京召開金融系統反洗錢工作會議。人民銀行行長易綱、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證監會副主席李超、外匯局副局長宣昌能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由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國強主持。

會議認為,當前反洗錢工作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依然嚴峻,國際反洗錢標準趨嚴,國際反洗錢互評估工作進入攻堅階段。同時,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和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都要求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作為風險管控的重要舉措,反洗錢監管已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

會議強調,金融系統作為反洗錢工作的“第一道防線”,要客觀認識當前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既要解決意識、認識方面的問題,也要著力解決體制、機制方面的問題;既要提高反洗錢工作的合規性,更要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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