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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網貸平臺如何緩釋風險?這份報告給出了答案

中国财富网
2018-06-0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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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行業目前的現狀是深淵薄冰。”北京大學數位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沈燕在6月1日《網路借貸風險緩釋機制研究》報告(下稱《報告》)發佈會上高度概括了P2P行業發展的現狀。

網貸之家資料顯示,截至4月末,網貸行業正常運營的平臺為1877家。如何緩釋現有一千多家平臺在這些年運營中積累的各類風險,避免觸發系統性金融風險成為了重要議題。

資訊仲介定位難度較大

2016年8月發佈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進一步明確其資訊仲介的定位。根據這個定位,網貸平臺理應僅僅是為有投資需求和融資需求的借貸雙方提供一個資訊交流的平臺。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網貸行業存在違規設立資金池、承諾剛性兌付等不合理現象,而這樣的現狀和不需要資本金門檻、只需備案就可以獲得准入的純粹資訊仲介有相當的距離。

同時,網貸行業發展水準仍然較低、監管比較寬鬆。沈燕表示,在監管方面,我國可以借鑒一些歐美國家的經驗,比如在美國網貸監管非常嚴格,各州會給合格的機構頒發牌照,並負責相關法律的完善,同時,這些網貸機構還要受到美國證監會的監管。

沈燕認為,征信系統不完善也是行業目前面臨的現狀之一,我國目前暫時沒有建立起針對網貸行業參與各方的征信系統。

《報告》指出,網路借貸支付成本高、不少平臺沒有足夠多的投資人和借款人、大部分平臺輕風控且大資料分析能力弱,這就造成拆標打包、自動投標和債權轉讓等原本可以提高網路借貸效率的方式異化,平臺偏了離資訊仲介定位,風險很大。

《報告》發現,現有風險分擔模式下,要求平臺短時間內迅速轉型為純粹資訊仲介具有較大困難,單獨使用其中某一種符合資訊仲介定位的風險分散方式都不足以保障我國網路借貸市場風險的釋放。

沈燕舉例說,在理想狀況下,協力廠商擔保、信用保證險可以説明緩釋網路借貸平臺風險,但是這兩類方式當前尚不足以緩釋全行業風險。

構建P2P風險緩釋機制

《報告》建議,我國需要多管齊下並探索新的風險分擔模式。《報告》從短期如何消化存量和長期如何讓平臺健康發展兩個角度,對風險緩釋機制的構建提出了建議。

對短期內如何消化存量,《報告》建議:一是要建立准入機制,平臺應持牌經營。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原所長張承惠指出,雖然平臺應持牌經營,但是牌照由哪個監管部門頒發,頒發哪類牌照都是需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

二是要建立網貸準備金制度,要求網路借貸平臺在監管部門存放一定資金,以應對極端、嚴重的資產違約風險。沈豔解釋說,雖然現有監管辦法認定風險備付金的做法不合規,但是不合規的主要原因是如果企業自行控制備付金金額,難免出現宣稱有備付金,但實質具體資金額由企業自行掌控的現象。同時,由於存留的這部分資金不能用於產生利潤,網路借貸平臺有減少備付金金額的動機。

沈豔強調,網貸準備金是在可能出現導致平臺倒閉或者跑路的嚴重的資產違約風險時,為投資人提供投資金額的一部分保護,以達到緩釋風險的目的。

此外,《報告》建議要落實資金存管、建立風險預警模型和處置預案。

從長效機制角度,《報告》對緩釋風險的建議主要有:第一,加強互聯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容許資質良好的平臺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建立並完善網路借貸征信系統,降低支付成本;第二,加強平臺資訊披露管理,即“誰發佈資訊,誰承擔責任”;第三,在合規的前提下允許平臺以多種方式分散風險; 第四,強調投資者適當性原則,加強對投資人的審核與保護; 第五,建立及時、全面、可與國際統計規則對接的網路借貸統計資料庫。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建立風險緩釋機制的同時也要考慮成本。同時,網貸行業投資者適當性原則不容忽視。也就是說,投資者借出資金時也需要像買銀行理財前的風險測評環節,類似機制在網貸行業還沒有。投資標的收益越高,意味著風險越大,這就需要更高的投資門檻,對應的投資者也需要更高的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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