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資料治理,提高資料品質,充分發揮資料價值,提升經營管理水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1日發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料治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包括總則、資料治理架構、資料管理、資料品質控制、資料價值實現、監督管理和附則等七章,共五十五條。
一是明確了資料治理架構。《指引》要求確保資料治理資源充足配置,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層等的職責分工,提出可結合實際情況設立首席資料官。明確牽頭部門和業務部門職責,對崗位設置、團隊建設和資料文化建設等提出了要求。
二是提高資料管理和資料品質質效。提出資料管理主要方面的要求,並明確提出建立自我評估機制,建立問責和激勵機制,確保資料管理高效運行。全面強化資料品質要求,建立資料品質控制機制,確保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連續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指引》還明確監管資料應納入資料治理範疇,並在相關條款中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明確全面實現資料價值的主要要求。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資料應用嵌入到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全流程,有效捕捉風險,優化業務流程,實現資料驅動銀行發展。突出強調資料加總能力建設、新產品評估要求,有效評估和處理重大收購和資產剝離等業務對資料治理能力的影響。
四是加強監管監督。明確了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監管方式和監管要求。對於資料治理不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責令限期改正;或與公司治理評價、監管評級等掛鉤;也可依法採取其他相應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指引》的發佈和實施有助於推動銀行業由高速增長向高品質發展轉變,拓展新業務,挖掘新動能,提升服務能力,提高經營管理質效。(張鐘斯)
《指引》包括總則、資料治理架構、資料管理、資料品質控制、資料價值實現、監督管理和附則等七章,共五十五條。
一是明確了資料治理架構。《指引》要求確保資料治理資源充足配置,明確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層等的職責分工,提出可結合實際情況設立首席資料官。明確牽頭部門和業務部門職責,對崗位設置、團隊建設和資料文化建設等提出了要求。
二是提高資料管理和資料品質質效。提出資料管理主要方面的要求,並明確提出建立自我評估機制,建立問責和激勵機制,確保資料管理高效運行。全面強化資料品質要求,建立資料品質控制機制,確保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連續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指引》還明確監管資料應納入資料治理範疇,並在相關條款中提出具體要求。
三是明確全面實現資料價值的主要要求。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將資料應用嵌入到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全流程,有效捕捉風險,優化業務流程,實現資料驅動銀行發展。突出強調資料加總能力建設、新產品評估要求,有效評估和處理重大收購和資產剝離等業務對資料治理能力的影響。
四是加強監管監督。明確了監管機構的監管責任、監管方式和監管要求。對於資料治理不滿足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求其制定整改方案,責令限期改正;或與公司治理評價、監管評級等掛鉤;也可依法採取其他相應監管措施及實施行政處罰。
《指引》的發佈和實施有助於推動銀行業由高速增長向高品質發展轉變,拓展新業務,挖掘新動能,提升服務能力,提高經營管理質效。(張鐘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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