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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證券IPO招股書預披露第二次更新

中国财富网
2018-03-0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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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證監會官網公開信息顯示,長城證券首發(IPO)招股書預披露進行第二次更新。

記者注意到,長城證券招股說明書中,更新了2017年財務指標,調整了公司重點業務規劃。在其他重要事項中,增加了證監會監管意見書落實情況。

資料顯示,共有8家券商在排隊上市,包括天風證券、中泰證券、中信建投證券、華林證券和長城證券等。

2017年

財務指標全披露


按照更新的招股說明書,長城證券對公司重點業務規劃進行了調整,重點業務規劃包括以客戶為中心,持續推進財富管理轉型,繼續提升經紀業務市場份額;優化投行業務結構,積極打造全產業鏈業務發展模式下的國內一流投行;進一步提升主動管理能力,構建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的資產管理平臺等。

而在上一次招股書更新中,長城證券的業務發展策略是圍繞“集成+跨界”的泛資管業務,打破業務界限,全面提升內外資源整合能力。

招股書更新的2017年財務指標顯示,2015年~2017年長城證券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50.12億元、34.84億元以及29.51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8.31億元、9.32億元以及8.63億元。

其中,經紀業務收入是長城證券主要業務收入來源。該公司2015年~2017年經紀業務收入分別為31.51億元、18.05億元和17.2億元,占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62.86%、51.83%和58.3%。其中,2016年、2017年同比分別減少42.7%、4.71%。

投行業務收入占比僅次於經紀業務。2015年~2017年,長城證券實現投行業務收入分別為8.61億元、10.66億元和5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7.19%、30.61%和16.95%。其中,2016年、2017年同比分別增長23.80%和下降53.10%。

增加監管意見書

落實情況


此次,招股說明書第十六節其他重要事項部分增加了證監會監管意見書落實情況。

長城證券於2016年4月6日向證監會提交出具監管意見書的申請,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於2016年7月12日出具《關於出具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監管意見書的函》,對公司截至2016年4月底的監管意見為:“我部對長城證券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無異議,並同意長城證券因IPO上市涉及的變更註冊資本事項”,該監管意見書有效期為一年。

長城證券表示,在前述監管意見書有效期到期前,公司根據相關規定進行了自查,並提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監管意見書的申請》,截至2018年2月28日,尚待取得證監會關於本次發行上市的監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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