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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險”帶來政策紅利 各路機構躍躍欲試

中国证券网
2017-11-0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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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簡稱59號文)提出,商業養老保險應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畫的主要承擔者。

要實現這一目標,最重要的舉措就是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59號文是保險行業非常大的一個政策紅利,預計在今後幾年都不會有比這個更大的政策紅利了。”濟安金信副總裁閆安認為,將2017年底試點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寫入59號文,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今年一定會有重大進展。

EET模式最有可能

國際養老保險計畫的稅收優惠針對繳費、投資、領取三個環節,包括EET、ETT(繳費階段免稅,投資及領取養老金時徵稅)、TEE等多達8種模式(E代表免稅,T代表徵稅)。其中,EET是主流模式,即在繳費及投資階段給予免稅待遇,在領取養老金時進行徵稅。

我國的第三支柱商業養老保險與美國模式比較接近。業內人士預計,我國採取EET模式的可能性比較大,未來也可能將EET模式與TEE模式(繳費階段交稅,投資收益積累期間及養老金領取階段免稅)結合。

備受大眾關注的最新稅延限額,目前相關部門還沒有透露。但根據2012年上海試點方案,稅延額度的上限為1000元,其中商業養老保險帳戶可稅前列支700元,企業年金帳戶可稅前列支300元。

以帳戶為核心

美國的養老保障體系分為三支柱,其中第三支柱是以個人退休帳戶(IRA)為基礎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據瞭解,帳戶制是養老保障第三支柱制度設計的重要方向。

不久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董克用在《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2017)》發佈會中表示,應把握第三支柱個人稅延養老金制度設計“稅收遞延優惠、帳戶制、投資管道多元化”三大核心要素。

董克用認為,帳戶制是第三支柱養老金的基礎建制理念。他建議,一方面,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帳戶應具有唯一性,可以考慮以公安機關頒發的居民身份證為登記識別資訊,每名參加者只能開設一個個人養老金帳戶,以此保證帳戶唯一性,便於通過一個帳戶核算稅收優惠情況;另一方面,帳戶設立應該具有高度便利性和靈活性,銀行、證券公司等都可以成為帳戶設立載體。此外,應設立帳戶底層資訊平臺,帳戶制的核心之一是實現交易積累和稅收徵收,可以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中證登)作為第三支柱資料記錄和交互的底層平臺。

各類機構躍躍欲試

在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資金的投資和管理方面,保險機構、基金公司、券商資管和銀行等財富管理機構都躍躍欲試。

保險機構人士認為,保險公司主要的優勢是對保險資產的負債屬性理解比其他機構深刻,在大類資產配置上能夠量身定制,制定符合保險資金各類帳戶、產品屬性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目標及資產久期目標,滿足久期、流動性、收益、風險的多重目標約束。

董克用認為,投資管道多元化是第三支柱養老金的必由之路。一方面,要建立產品准入制度,建議由第三支柱涉及的相關部門建立合格產品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將銀行、基金、保險等多類養老金融產品納入選擇範圍,為不同風險偏好的人群提供差異化的養老金融產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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