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30樓市調控以來,限購限貸等政策相繼推出。從資金端來看,監管層主要通過提高首付比例、控制房貸額度、嚴格審查購房資格等手段抑制炒房需求。從官方資料來看,按揭貸款得到控制。中國人民銀行的資料顯示,今年1-7月月均新增居民中長期貸款(主要是按揭貸款)4677億,相比去年下半年減少500億;新增居民中長期貸款占新增貸款的比重(月均)為39%,相比去年下半年下降26個百分點。 不過,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達1.06萬億,累計同比多增7137億。分析認為,部分消費貸以及信用卡借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從而曲線流入房地產市場,擾亂了房地產金融調控工作。 這一現象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近期北京、深圳、江蘇等地下發檔,要求嚴查個人消費貸款流入房地產市場的現象並予以糾正。那麼,在這一調控措施下,商業銀行新增的消費貸會如何處理?存量的違規消費貸如何糾正,面臨怎樣的難題?從去年的首付貸到現在的消費貸,資金不斷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邏輯是什麼?
導讀
華南某股份行信貸業務人士張洋表示,客戶想把消費貸額度套現,可以找相關的企業,給企業一定的返點並繳納稅點。這種操作下銀行系統監控的每一筆資金都是合法合規並有明確用途的,錢在銀行監控下每一個步驟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實際上確實繞開了監控,投入了其他地方。近年因為房地產市場火爆,可能很多資金就流入了房地產市場。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近期江蘇、北京、深圳三地銀監局和人民銀行分行先後發文,提示轄內銀行個人其他消費貸款大幅增長,存在部分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風險,並要求加強個人消費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
三地下達的通知明確嚴查消費貸流入房地產,並就銀行的風險自查和業務落實明確了落實細節,但銀行的具體落地方式和後續將產生怎樣的連鎖反應還待觀察。
今年以來,信貸市場迎來業務結構轉型:2017年1-7月居民新增中長期貸款增速放緩,但短期消費貸款卻迎來了爆發性增長。2017年前7個月居民短期消費貸新增額達1.06萬億,累計同比多增7137億,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總額僅8305億。
不少分析人士和業務人士指出,短期消費性貸款的爆發式增長可能與地產銷售密不可分。雖然消費貸用做房貸為政策明令禁止,銀行也有較為嚴格的風控手段,但從結果上看依然存在“漏網之魚”,消費貸依然或多或少流入了房地產市場。
銀行貸後監控確存“盲點”
華南某股份行信貸業務人士張洋(化名)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首先要明確消費貸款的類別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純信用額度上限一般為30萬,30萬以上大額都需要抵押。類別不同,放款方式與貸後管理方式也有不同。
張洋表示,銀行普遍的做法是:對於30萬以上的抵押貸款,銀行放款要求只能刷卡或委託支付使用,每個銀行自己的系統可以監控到每一筆與該銀行卡有關的交易動向,一旦資金出現可疑操作或流向房地產市場會立馬收貸。而30萬以下的信用貸款用戶可以選擇提款,但會提出額外要求,如在申請時明確貸款用途,並提供後續消費小票供貸後檢查。一旦出現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不符的情況,銀行也會啟動系統追查資金流向,如果違反監管流入房地產市場也會收貸。
“但實際操作上,消費者很多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客戶想把貸款額度套成現金,可以找相關的企業,給企業一定的返點並繳納稅點。對於企業來說只需要幫忙收一下錢就有額外的收入,因此不少企業願意承擔風險並開展類似‘附加’業務的。這種操作下銀行系統監控的每一筆資金都是合法合規並有明確用途的,錢在銀行監控下每一個步驟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實際上確實繞開了監控,投入了其他地方,近年因為房地產市場火爆,可能很多資金就流入了房地產市場。”張洋告訴記者。
張洋還指出,如果要完全保證每一筆消費貸款確實落地,需要銀行完全跟進,進而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財力,對銀行來說是很不現實的。而且即使要加強每一筆貸款的監管也並不容易。以裝修貸款為例,有些房子是期房,一兩年後交房,裝修入住又要至少半年,加上放款週期可能還要兩三個月,整個監控流程可能長達兩三年,這對銀行的監控難度又是更大的考驗。
某大行信貸業務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最源頭的把控應該在貸款源頭,雖然監管有明確要求什麼用途的貸款必須用到相應的地方,銀行也可以按照監管要求在各個環節進行把關,但是依然很難確保客戶貸出來的每一分錢用於那個方面,這是銀行管理的盲點。
存量違規業務處理難題
從江蘇、北京、深圳三地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下達的通知來看,細則並不相同。北京嚴查個貸違規購房細則要求銀行自查對象為單筆20萬以上消費貸,並著重關注房抵貸、短期內辦理兩筆及以上消費貸款、貸後短期回流至借款人帳戶等7項特徵。深圳細則明確將個人消費貸款最長期限縮短為5年。江蘇細則則要求各商業銀行建立大額消費信貸投向監測機制,按月向人行和銀監局提交報告。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三地銀行已經在積極落實監管要求配合自查,但自查效果難言理想。
江蘇某城商行零售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目前已將自查整改報告回饋給監管部門,但是,由於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自查難度較大,如果客戶取現,或者多次轉帳,或者跨行轉帳,貸款行是無法核查到底的。因此,自查發現的違規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占比不高。在他看來,監管更加關注長期、大額的消費貸款,至於監管對於違規存量業務的處理和增量業務會做何調整,目前無法得知。
張洋則告訴記者,雖然銀行對貸款用途的監管確實存在困難,但銀行對消費貸貸款用途把控尺度不一一定程度助長了2017上半年消費貸的爆發式增長。有的銀行認為一個項目幾萬、幾十萬做了也不會怎麼樣,實際消費貸款的壞賬風險也是很低的,加上收益比較高,可以說是多多益善。有的銀行可能把控得比較嚴,不論數額多少都按照業務類型的標準操作。當消費者把所有銀行業務進行比較的時候發現尺度有松有緊,監管似乎還存在空間,這給了一些消費者錯誤的心理預期,認為消費貸用於房貸還是有操作空間的。
“所以這次監管禁令的最重要意義在於,明確了所有銀行對於消費貸業務用途必須嚴格把關,當銀行全部自覺收緊門檻並且在貸前貸後審查更加嚴格時,對於消費貸可以用於購買房產的心理預期就是一個嚴厲的打擊,新增業務中試圖違規使用消費貸的人將會大大減少。”張洋稱。
而對於存量業務的處理,張洋指出,合同中指明,一旦與監管要求不符,銀行有權馬上收回貸款。所以對於存量的違規消費貸業務,收貸是合理的處理方式。“能夠通過銀行貸款的客戶本身資質比較優秀,消費貸款一般額度並不太大,對於符合貸前收入各方面調查的用戶來說,收貸一般不會導致其資金鏈斷裂,銀行也不一定要求消費者馬上一次性歸還剩餘貸款,還是會給予一定緩衝期,比如合同原定60期的貸款,要求6期內還清等。”張洋說。
對於消費貸流向房地產“禁令”能夠產生的效應,中信證券固收團隊首席分析師明明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結合上半年金融資料和草根調研情況,發現受到限購限貸政策影響,部分居民加杠杆的房地產需求轉向消費貸。而用短期限、高利率的消費貸投機房地產是非常危險的投資行為,此時出臺相關政策進行限制是必要的,也將對過熱的消費貸市場起到控制作用。但是出現目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市場的原因比較複雜,監管限制確存難度,只通過銀行消費貸款的監管只是一個方面,還需要配合整個房地產市場整體的調控政策,包括租售同權、增加土地供給等“組合拳”的方式真正打消房地產投機的過熱需求。
導讀
華南某股份行信貸業務人士張洋表示,客戶想把消費貸額度套現,可以找相關的企業,給企業一定的返點並繳納稅點。這種操作下銀行系統監控的每一筆資金都是合法合規並有明確用途的,錢在銀行監控下每一個步驟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實際上確實繞開了監控,投入了其他地方。近年因為房地產市場火爆,可能很多資金就流入了房地產市場。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近期江蘇、北京、深圳三地銀監局和人民銀行分行先後發文,提示轄內銀行個人其他消費貸款大幅增長,存在部分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風險,並要求加強個人消費貸款管理,防範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
三地下達的通知明確嚴查消費貸流入房地產,並就銀行的風險自查和業務落實明確了落實細節,但銀行的具體落地方式和後續將產生怎樣的連鎖反應還待觀察。
今年以來,信貸市場迎來業務結構轉型:2017年1-7月居民新增中長期貸款增速放緩,但短期消費貸款卻迎來了爆發性增長。2017年前7個月居民短期消費貸新增額達1.06萬億,累計同比多增7137億,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費性短期貸款總額僅8305億。
不少分析人士和業務人士指出,短期消費性貸款的爆發式增長可能與地產銷售密不可分。雖然消費貸用做房貸為政策明令禁止,銀行也有較為嚴格的風控手段,但從結果上看依然存在“漏網之魚”,消費貸依然或多或少流入了房地產市場。
銀行貸後監控確存“盲點”
華南某股份行信貸業務人士張洋(化名)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首先要明確消費貸款的類別分為抵押貸款和信用貸款,純信用額度上限一般為30萬,30萬以上大額都需要抵押。類別不同,放款方式與貸後管理方式也有不同。
張洋表示,銀行普遍的做法是:對於30萬以上的抵押貸款,銀行放款要求只能刷卡或委託支付使用,每個銀行自己的系統可以監控到每一筆與該銀行卡有關的交易動向,一旦資金出現可疑操作或流向房地產市場會立馬收貸。而30萬以下的信用貸款用戶可以選擇提款,但會提出額外要求,如在申請時明確貸款用途,並提供後續消費小票供貸後檢查。一旦出現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不符的情況,銀行也會啟動系統追查資金流向,如果違反監管流入房地產市場也會收貸。
“但實際操作上,消費者很多還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客戶想把貸款額度套成現金,可以找相關的企業,給企業一定的返點並繳納稅點。對於企業來說只需要幫忙收一下錢就有額外的收入,因此不少企業願意承擔風險並開展類似‘附加’業務的。這種操作下銀行系統監控的每一筆資金都是合法合規並有明確用途的,錢在銀行監控下每一個步驟都是沒有問題的,但實際上確實繞開了監控,投入了其他地方,近年因為房地產市場火爆,可能很多資金就流入了房地產市場。”張洋告訴記者。
張洋還指出,如果要完全保證每一筆消費貸款確實落地,需要銀行完全跟進,進而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財力,對銀行來說是很不現實的。而且即使要加強每一筆貸款的監管也並不容易。以裝修貸款為例,有些房子是期房,一兩年後交房,裝修入住又要至少半年,加上放款週期可能還要兩三個月,整個監控流程可能長達兩三年,這對銀行的監控難度又是更大的考驗。
某大行信貸業務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最源頭的把控應該在貸款源頭,雖然監管有明確要求什麼用途的貸款必須用到相應的地方,銀行也可以按照監管要求在各個環節進行把關,但是依然很難確保客戶貸出來的每一分錢用於那個方面,這是銀行管理的盲點。
存量違規業務處理難題
從江蘇、北京、深圳三地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下達的通知來看,細則並不相同。北京嚴查個貸違規購房細則要求銀行自查對象為單筆20萬以上消費貸,並著重關注房抵貸、短期內辦理兩筆及以上消費貸款、貸後短期回流至借款人帳戶等7項特徵。深圳細則明確將個人消費貸款最長期限縮短為5年。江蘇細則則要求各商業銀行建立大額消費信貸投向監測機制,按月向人行和銀監局提交報告。
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瞭解,三地銀行已經在積極落實監管要求配合自查,但自查效果難言理想。
江蘇某城商行零售業務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目前已將自查整改報告回饋給監管部門,但是,由於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自查難度較大,如果客戶取現,或者多次轉帳,或者跨行轉帳,貸款行是無法核查到底的。因此,自查發現的違規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占比不高。在他看來,監管更加關注長期、大額的消費貸款,至於監管對於違規存量業務的處理和增量業務會做何調整,目前無法得知。
張洋則告訴記者,雖然銀行對貸款用途的監管確實存在困難,但銀行對消費貸貸款用途把控尺度不一一定程度助長了2017上半年消費貸的爆發式增長。有的銀行認為一個項目幾萬、幾十萬做了也不會怎麼樣,實際消費貸款的壞賬風險也是很低的,加上收益比較高,可以說是多多益善。有的銀行可能把控得比較嚴,不論數額多少都按照業務類型的標準操作。當消費者把所有銀行業務進行比較的時候發現尺度有松有緊,監管似乎還存在空間,這給了一些消費者錯誤的心理預期,認為消費貸用於房貸還是有操作空間的。
“所以這次監管禁令的最重要意義在於,明確了所有銀行對於消費貸業務用途必須嚴格把關,當銀行全部自覺收緊門檻並且在貸前貸後審查更加嚴格時,對於消費貸可以用於購買房產的心理預期就是一個嚴厲的打擊,新增業務中試圖違規使用消費貸的人將會大大減少。”張洋稱。
而對於存量業務的處理,張洋指出,合同中指明,一旦與監管要求不符,銀行有權馬上收回貸款。所以對於存量的違規消費貸業務,收貸是合理的處理方式。“能夠通過銀行貸款的客戶本身資質比較優秀,消費貸款一般額度並不太大,對於符合貸前收入各方面調查的用戶來說,收貸一般不會導致其資金鏈斷裂,銀行也不一定要求消費者馬上一次性歸還剩餘貸款,還是會給予一定緩衝期,比如合同原定60期的貸款,要求6期內還清等。”張洋說。
對於消費貸流向房地產“禁令”能夠產生的效應,中信證券固收團隊首席分析師明明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結合上半年金融資料和草根調研情況,發現受到限購限貸政策影響,部分居民加杠杆的房地產需求轉向消費貸。而用短期限、高利率的消費貸投機房地產是非常危險的投資行為,此時出臺相關政策進行限制是必要的,也將對過熱的消費貸市場起到控制作用。但是出現目前消費貸流向房地產市場的原因比較複雜,監管限制確存難度,只通過銀行消費貸款的監管只是一個方面,還需要配合整個房地產市場整體的調控政策,包括租售同權、增加土地供給等“組合拳”的方式真正打消房地產投機的過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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