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月餘,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已開始施展“霹靂手段”。在3月29日一日懲處17家銀行業機構之後,昨日,銀監會又下發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點題房地產等十大重點風險領域,基本涵蓋銀行業風險所有主要類別。
點題十大重點風險領域
指導意見所提十大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房地產領域風險、地方債務違約等傳統領域風險,債券波動、交叉金融產品、理財業務、互聯網金融、外部衝擊等非傳統領域風險以及重大案件和群體事件風險。
加強信用風險管控位列十大風險的首位。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信用風險管控,摸清風險底數,提到要重點關注逾期90天以上貸款與不良貸款比例超過100%、關注類貸款占比較高或增長較快、類信貸及表外資產增長過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重點治理資產風險分類不準確、通過各種手段隱匿或轉移不良貸款的行為。意見要求嚴控增量風險,處置存量風險,提升風險緩釋能力,方法包括增加利潤留存,及時足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上市融資、增資擴股、發行新型資本工具等措施,提高損失吸收能力。
防範流動性風險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完善流動性風險治理體系,加強重點機構管控,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完善流動性風險應對預案,提前做好應對準備,加強向央行的報告溝通,運用“臨時流動性便利”等工具,滿足流動性需求。要求銀行將同業業務、投資業務、託管業務、理財業務等納入流動性風險監測範圍,制定合理的流動性限額和管理方案,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對同業存單等同業融資的依賴度,對資金來源與運用明顯錯配、批發性融資占比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機構將實行“一對一”貼身盯防。
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債券投資業務管理,將債券投資納入統一授信,還要將直接債券投資以及通過特殊目的載體(SPV)、表外理財等方式開展的債券投資納入統一監測範圍,嚴格委外機構審查和名單管理,明確委外投資限額、單一受託人受託資產比例等要求,規範開展債券回購和質押融資,嚴格控制交易杠杆比率,不得違規放大投資杠杆,高度關注債券集中到期的企業、出現債券違約的企業,防控債券違約風險向信貸業務傳導。
意見指出,要強化同業業務整治,加強交叉金融業務管控。明確同業業務應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統一管理、集中審批,制定統一的合作機構名單、產品投資目錄,嚴禁與不在名單範圍內的機構開展合作,嚴禁開展投資目錄之外的業務。做實穿透管理,新開展的同業投資業務不得進行多層嵌套,要根據基礎資產性質,準確計量風險,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對風險高的同業投資業務,要制定應對策略和退出時間表,嚴查違規行為。
防範房地產領域風險方面。意見指出,要根據中央精神明確住房居住屬性,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嚴厲打擊“首付貸”等行為,切實抑制熱點城市房地產泡沫。同時要求銀行將房地產企業貸款、個人按揭貸款、以房地產為抵押的貸款、房地產企業債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產融資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定期開展房地產壓力測試,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根據指導意見,房地產融資占比高、貸款品質波動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產信託業務增量較大、占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將會被各級監管機構重點關注。
銀監會將對風險防控工作進行督查
為確保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銀監會表示將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制定可行性、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嚴格自查整改,對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機構,要嚴肅問責,銀監會也將根據風險防控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有消息稱,2月下旬,銀監會已發文要求對信用風險做專項排查,並被視為近期銀監會最大的檢查,各分局或將迅速進駐各家銀行。不過,此次意見點題的則是十大風險,正如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總結的,今年是“強監管、強問責年”,監管新風向已然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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