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記者獲悉,保監會本周向各保險公司下發內部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償二代”監管規則。也就是說,從今年一季度起,國內保險公司將按照“償二代”要求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
根據“償二代”以風險為導向的監管主基調及試運行期間的測試結果,預計保費規模較大、產品業務結構較好、投資結構較為穩健的上市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提高,有利於其未來杠杆空間、盈利能力、競爭力的提升,與此同時,“償二代”下,上市保險公司未來利潤有望提早釋放;而相反,預計業務結構較差、投資風格較為激進的中小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將會明顯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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