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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銀行漸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主體

北京
2015-11-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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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資訊顯示,浦發銀行、北京銀行、江蘇常熟農商行均於11月18日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江蘇常熟農商行是首家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的農商行。

此前,已先後有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浙商銀行、北部灣銀行、寧波銀行、包商銀行、南昌銀行、民生銀行、江蘇銀行、徽商銀行共10家銀行先後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以此計,6月11日監管層允許銀行可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後,5個月時間內共有13家商業銀行獲得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獲批的10家銀行不同,浦發、北京、江蘇常熟農商行三家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並非以總行一級部門為備案主體,而是以法人銀行為備案主體。 此前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的10家銀行備案主體也在近期調整。

資訊顯示,除浙商銀行、徽商銀行外,其餘8家銀行均以資產管理部或投資銀行部作為備案主體,為"非法人資格"。 截至目前,僅有光大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以總行資產管理部為獲批主體,其餘8家商業銀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備案主體均已調整為法人銀行。

基金業協會公示資訊顯示,光大銀行、浙商銀行、北部灣銀行、包商銀行、民生銀行、江蘇銀行、常熟農商行、浦發銀行申報的基金主要類別均為"證券投資基金";寧波銀行、北京銀行申報的是股權投資基金;其餘三家都是其他投資基金。 在諸多資管人士看來,銀行獲得私募基金牌照,意味著商業銀行綜合化經營提速。

民生證券報告指出,商業銀行在資產品質承壓及淨息差縮窄兩面夾擊之下,大資管是商業銀行的轉型方向。獲批私募牌照後可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私募基金,是商業銀行大資管業務的又一突破,利於提高非息收入占比,向輕資本轉型。 銀行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最直接的影響,即可以作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GP)發起設立基金,而不再局限于有限合夥人(LP),甚至是通道的角色。

不過要注意的是,前述"股權投資"並不意味著銀行可以自有資金直接進行對外股權投資,而是代客理財的概念。 資格審批一派熱鬧氣象,但截至目前,13家獲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資格的銀行卻還沒有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出現。

雖然基金業協會已向13家銀行下發私募管理人牌照,但根據銀監會創新管理辦法,任何新產品都需要到銀監會報備,銀監會也可能將銀行發行的私募產品作為特殊理財產品進行管理。 一位城商行資管部人士認為,"銀行涉足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涉及私募產品登記、與理財業務的風險隔離等,銀監部門也還在商議監管細則,業務如何開展並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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