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余俊傑)中國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佈《線上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點規範線上旅遊平臺不合理低價遊、大資料"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為。
據瞭解,此規定適用範圍涵蓋中國境內通過互聯網為遊客提供包價旅遊服務及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
據文化和旅遊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規定堅持問題導向,回應了近年來社會反映的熱點、市場監管的難點、行業發展的痛點,填補了線上旅遊領域行政規範的空白。
根據規定,線上旅遊平臺經營者應當對上傳至平臺的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內容加強審核,確保資訊內容安全;還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行政許可、品質標準等級、信用等級等資訊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並定期核驗更新。
線上旅遊經營者應保障遊客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遮罩、刪除遊客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替代或強制遊客評價。遊客的評價應得到保存並向社會公開。
此外,線上旅遊經營者應保護遊客個人資訊安全,不得濫用大資料等技術手段,基於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線上旅遊經營者違反此規定,為不合理低價遊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的,由縣級以上文旅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據悉,此規定還增加了助力復工複產的條文,提出進一步發揮線上旅遊經營者在目的地推廣、景區門票預約和流量控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