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8月10日下發的《劇院等演出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三版)指出,暫緩新批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活動(演職人員已在境內的除外),暫時取消演出現場互動環節,中高風險地區暫緩舉辦營業性演出活動。
指南明確,含有多個劇場的綜合性演出場所,不同劇場之間應當實行錯時錯峰出入場,加強統籌調度,避免人員聚集。在歌舞娛樂場所、旅遊景區、遊樂園、賓館、飯店、酒吧等場所舉辦營業性演出,主辦方應安排工作人員做好現場疏導。
據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演出場所應當於每場演出前後,對公共區域全面清潔消毒,加強通風換氣,並配備充足的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劑等防護用品。
各地文旅部門應推廣線上實名制購票,採用二維碼閘機驗票,減少人員直接接觸。鼓勵雲音樂會、空中劇場等線上演出,豐富文化產品供給。
指南還規定,演出主辦方應當與參演單位和個人簽訂安全協定或健康承諾書,提前做好對演職人員(含行政、後勤等工作人員)的健康檢測,演員人均化妝間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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