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對《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強調,要建立企業履行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失信企業“黑名單 ”制度。對不履行承諾內容的失信違規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 ”並公開曝光,並在市場准入、享受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貨物通關等方面,對違規失信主體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徵求意見稿編制的主要思路為,對乘用車生產企業同時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達標兩個考核指標要求,設立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兩種積分,根據是否達標情況形成燃料消耗量正、負積分和新能源正、負積分。
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允許在一定範圍內轉讓給其他企業或自身結至下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僅允許交易,不許結轉。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必須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沖抵平衡。
積分交易由企業間自主進行,交易完成後向工業和資訊化部遞交協定。工業和資訊化部通過積分平臺進行積分劃轉、變更,對交易情況進行監督核實,並對不購買積分的不達標的企業、沖抵後仍不達標的企業進行處罰,採取暫停油耗超標車型公告,仍未平衡的,逐步增加暫停車型品種,同時納入失信企業管理等處罰措施。
之前,財政部網站公佈了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部分情況,曝光了五個典型案例。業內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國家對於新能源車行業准入管理將日趨規範和嚴格。
徵求意見稿編制的主要思路為,對乘用車生產企業同時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達標與新能源汽車生產比例達標兩個考核指標要求,設立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兩種積分,根據是否達標情況形成燃料消耗量正、負積分和新能源正、負積分。
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允許在一定範圍內轉讓給其他企業或自身結至下年度使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僅允許交易,不許結轉。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和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必須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沖抵平衡。
積分交易由企業間自主進行,交易完成後向工業和資訊化部遞交協定。工業和資訊化部通過積分平臺進行積分劃轉、變更,對交易情況進行監督核實,並對不購買積分的不達標的企業、沖抵後仍不達標的企業進行處罰,採取暫停油耗超標車型公告,仍未平衡的,逐步增加暫停車型品種,同時納入失信企業管理等處罰措施。
之前,財政部網站公佈了新能源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部分情況,曝光了五個典型案例。業內人士表示,在此背景下,國家對於新能源車行業准入管理將日趨規範和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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