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我國將出臺《快遞條例》對高速發展的快遞市場予以規範。
據人民日報11月16日報導,目前,快遞安全形勢比較嚴峻,使用者資訊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為此,擬出臺的《快遞條例》規定,企業要定期銷毀快件運單,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洩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使用者資訊。
據瞭解,由於使用者資訊洩露導致的電信詐騙、垃圾短信、騷擾電話等社會問題日益突出,倒賣個人資訊已形成地下黑色產業鏈。擬出臺的《快遞條例》規定,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使用者資訊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違反規定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並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同時,快遞業發展中也存在大量末端網點的辦照成本很高的實際困難,為減輕快遞企業發展經營網路、佈局設點的成本,新條例擬規定企業及其分支機搆設立的快遞末端網點,自設立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備案,可不辦理營業執照。
自2007年以來,我國快遞行業發展迅猛,業務量7年增長了6.7倍,年均增長率高達40.4%。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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