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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繼續徵收反傾銷稅 實施期限為5年

中國證券網
2024-02-0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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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商務部2月5日消息,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2月13日起,對原產於印度的進口鄰氯對硝基苯胺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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