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9月1日起將有五項涉及外貿發展的政策或規章實施,分別為《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試點、加工貿易審批後手(賬)冊填制方式變更、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全國海關實現關稅徵收“一網通”,這些政策的實施將影響我國進出口企業。
近3年來,國務院共出臺12個促進外貿穩增長的政策檔,另有4個關於對外文化貿易、自貿區戰略實施等方面的檔也涉及外貿工作。這些政策檔堅持遠近結合,既注重穩增長,也注重調結構、轉方式,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
9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對出口企業實行差異化管理和服務措施。新辦法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出口企業的分類認定標準,通過納稅信用級別、稅收遵從、淨資產等一條條“硬杠杠”,將出口退(免)稅企業分為四類。
有關專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新辦法側重于管,稅務機關將在為出口企業提供便利服務的同時,持續加強事前預警、事中審核把關和事後評估核查,根據企業經營的守法誠信情況對管理類別實行動態調整,讓更多企業享受到一類企業的出口退稅便利,九成出口退稅企業的退稅審核將明顯提速。
此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推動的擴大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試點將於9月1日起執行。此次試點,內銷選擇性徵收關稅政策擴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廣東4個自貿試驗區所在省(市)的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除外),以及河南新鄭綜合保稅區、湖北武漢出口加工區、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四川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和陝西西安出口加工區5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西南證券一位分析師表示,選擇性徵收關稅是國家賦予試點地區自貿試驗區的一項稅收優惠政策,也是創新海關監管制度的核心。不過這將對海關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新挑戰,因為實施選擇性徵收關稅,需要對相關程式進行配套修改完善,以達到方便企業辦理、減少海關監管風險、便於現場海關操作為目標,最終達到使政策落到實處的目的。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各部門、各地方進一步梳理已出臺政策,針對外貿薄弱環節,聚焦重點工作,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狠抓政策落實。”商務部部長助理張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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