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廣西促進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
近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西促進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各市、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各高等學校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促進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加快形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支持民營經濟最大限度釋放活力潛力,加快我區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助力打造國內國際雙迴圈市場經營便利地,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促進公平競爭
(一)持續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全面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穩步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重點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工程建設專案招投標領域整治、民生領域反壟斷執法,加強問題線索發現歸集、甄別核實和問題整改、典型案例約談通報,集中解決一批民營企業反映涉及地方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
(二)清理政務服務事項不合規做法。開展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清理規範工作,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仲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鑒定、公證或提供證明等。每年更新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直駐桂單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建立涉企行政許可相關仲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制度。壓縮民間投資專案核准、備案、規劃許可、施工許可流程。
(三)支援民間資本參與重大專案建設。圍繞基礎設施、產業升級、未來科技、公共治理、社會民生等領域,全面梳理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國家、自治區重大工程和補短板專案、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等“三類專案清單”,並創設一批應用場景,通過定期召開專案推介會、搭建統一推介平臺等形式,向民間資本推介清單專案、發佈應用場景能力清單與機會清單,做好服務對接,加快專案落地實施。
二、強化要素支撐
(四)多管道為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強化再貸款與“桂惠貸”財金聯動,持續落實金融機構授權、授信和盡職免責“三張清單”,鼓勵加大首貸、信用貸和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開展政金企融資對接活動和專精特新等重點領域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直通”行動,不斷提升民營企業融資獲得感。
(五)建立健全普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地方金融組織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風險損失給予補償,建立銀行機構與保險機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等多方共同參與的風險分擔機制,進一步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民營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力度。
(六)增強民營企業科技創新支撐。支援民營企業參與重大科技攻關,牽頭承擔工業軟體、雲計算、人工智慧、工業互聯網、基因和細胞醫療、新型儲能等領域的攻關任務。繼續實施激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的財政補貼政策,引導企業持續強化研發經費投入。在確保安全自主可控前提下,支持自治區實驗室、人工智慧、雲計算等創新基地(平臺)向民營企業開放,實現創新資源分享。加大科技創新金融服務支援力度,積極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等科技保險業務發展。支持民營企業申報廣西重要技術標準。鼓勵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前提下採購民營企業創新產品。組織開展廣西精品推薦、品牌交流等系列活動。
(七)加快信用修復辦理。加強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資訊修復,對企業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提交符合修復條件的行政處罰公示資訊修復申請,市級初審、自治區級複審分別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優化市場監管領域信用修復程式,對企業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上提交符合修復條件的信用修復申請,10個工作日內完成嚴重違法失信名單、行政處罰資訊公示信用修復,3個工作日內完成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修復。加強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提醒,引導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及時開展信用修復。
(八)強化人才服務和用工保障。暢通民營企業職稱申報評審管道,賦予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權,允許技術實力較強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單獨或聯合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自主評審。加快制定符合企業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系統清理與民營企業性質掛鉤的職稱評定、獎項申報、福利保障等規定。進一步搭建高層次人才供需對接平臺,支援引導民營企業引進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和創新團隊,協調解決引進人才配偶就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檔案管理、人才落戶等問題。搭建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求職資訊對接平臺,強化企業用工保障。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管道,大力推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
三、加強法治保障
(九)加大拖欠帳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力度。對賬款不償還、政策不兌現、協議不履行、判決不履行等問題進行清理,逐步解決存量、切實遏制增量,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將經認定的違約失信資訊即時共用至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廣西),統一計入相關主體名下形成政務信用記錄。加大對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化解力度。對民營企業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到的損失,要依法予以補償。推動拖欠帳款清理與審計、督查、巡視巡察等制度常態化對接。
(十)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推廣建設市級公安機關經濟犯罪案件接報案中心,實行統一審核、統一分流,防止有案不立或違規立案。充分利用12309檢察服務中心民營企業法律服務“綠色通道”,依法受理涉民營經濟的各類控告申訴案件,為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尋求法律諮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進一步規範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許可權、超範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在保證偵查活動正常進行的同時,可以允許有關當事人繼續合理使用,並採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偵查辦案對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開展侵害涉案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專項整治,提升涉企案件申訴、再審質效,有效防範和常態化糾正冤錯案件。推動出臺自治區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促進條例,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
(十一)對民營企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對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或者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民營企業的行業屬性、信用情況等,落實分類監管要求,優化監管方式,對應當給予處罰的企業,以對企業影響最小、效果最佳的方式依法實施處罰。
四、優化涉企服務
(十二)強化經營主體訴求回應服務。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設立經營主體反映問題回應處置專區,設置回應處置工作專席,專門辦理企業反映問題,自治區相關部門定期派人輪值進駐,打造聯繫服務經營主體的“總客服”,建立民營企業訴求收集、轉辦、督辦、回饋閉環工作流程。
(十三)強化“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服務企業工作理念。推進監管執法向主動服務型轉變,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防止以罰代管。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干擾,精簡檢查、調研、材料報送等事項,讓“無事不擾”成為常態。開展經營主體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提高日常監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十四)強化實體經濟調研服務。鞏固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成果,繼續開展自治區壯大實體經濟推動高品質發展調研服務工作,加強對設區市、縣(市、區)服務實體經濟的組織領導,常態化做好各類企業提出“急難愁盼”問題的溝通服務工作,持續跟蹤督辦企業反映問題協調解決。加快自治區壯大實體經濟推動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實落地兌現。
(十五)梯度培育壯大民營企業。深入實施中小企業梯度培育“三個一”工程,打造10個以上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100家以上自治區級專精特新企業,新增1000家以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數突破萬家。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運行監測分析,促進我區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十六)強化民營企業應急援助服務。對生存發展困難、存在倒閉風險且影響面較廣、仍具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及時採取措施做好應急援助工作,依法依規為民營企業正常經營提供融資擔保、人力資源、設施設備、智慧財產權保護、稅收優惠和政策資訊等服務,積極説明民營企業克服困難、走出困境。完善歇業制度配套政策措施,降低經營主體維持成本。
(十七)加強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定期組織召開民營企業家座談會,通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解讀最新支援政策、聽取意見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在涉及民營企業政策、規劃、標準的制定和評估等方面,充分聽取民營企業家意見。依法依規履行涉企政策調整程式,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及時向社會公佈最新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規劃等檔並加強宣傳解讀,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讓企業對現有政策應知盡知、應享盡享。
五、營造良好氛圍
(十八)鼓勵親清政商交往。落實黨政幹部與各類所有制企業交往正負面清單制度,營造黨政幹部與民營企業家交往良好氛圍。強化全週期管理,開展清單化監督,嚴肅查處在涉企服務中懶政怠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精准運用容錯糾錯機制,鼓勵黨政幹部主動依規依紀依法服務企業,對收到不實舉報且產生不良影響的按規定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十九)促進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健康成長。加強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培育,穩妥做好推薦優秀民營經濟人士作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工作。支持各級工商聯舉辦多元化能力提升培訓班,支持各級黨校舉辦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專題培訓班。
(二十)大力培樹“桂商”民營企業家先進典型。持續開展廣西民營企業100強、民營企業製造業100強、最具潛力民營企業100家發佈工作。每年開展“廣西民營企業家日”活動,對積極參與“萬企興萬村”“民企進邊疆”、粵桂協作和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公益慈善事業的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民營企業按規定進行表彰。大力宣傳優秀民營企業家先進事蹟和突出貢獻,積極樹立行業代表性強、履行社會責任好、社會評價高的民營企業的正面形象。加強部門協作,依法嚴厲打擊以民營企業負面輿情為要脅進行勒索等行為,暢通相關舉報管道,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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