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6日電(記者劉明洋)香港與墨西哥簽署的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將於6月16日生效。香港特區政府表示,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有助於增強投資者的信心,擴大兩地的投資流動,進一步鞏固雙邊經貿聯繫。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與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事實上,特區政府一直充分利用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的優勢,通過與海外經濟體簽訂雙邊協議,包括投資協定,為香港開拓更多發展雙邊和多邊合作關係的空間。
邱騰華表示,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是本屆特區政府簽訂的第四份投資協定,其餘三份協定分別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澳大利亞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簽訂,均已生效。加上與墨西哥的投資協定,香港與海外經濟體之間已生效的投資協定增至22份,共涵蓋31個海外經濟體。
香港與墨西哥簽署的投資協定規定,雙方須為對方投資者的投資給予公正、公平和非歧視性的待遇;在徵收投資時作出賠償;以及容許投資和收益自由轉移至外地。協定還規定,投資爭端可根據國際認可的規則(包括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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