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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擬允許非本地培訓醫生執業

新華社,香港
2021-05-18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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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香港5月18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8日表示,特區政府將向香港特區立法會提交《2021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開闢新途徑讓合資格且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在香港執業,以緩解香港醫生短缺。

該《條例草案》將於5月21日刊憲,6月2日將在特區立法會進行首讀。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18日表示,香港面臨人口老齡化、醫生人手嚴重短缺問題,難以應付不斷增加的公共醫療服務需求。特區政府認為有迫切需要在《醫生註冊條例》下為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另辟途徑。

《條例草案》訂明非本地培訓醫生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在香港正式註冊:申請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持有非本地醫學院頒授的認可醫學資格,並已在該等醫學院所在的任何地方取得醫生註冊資格;取得專科醫生資格後,在任何公營醫療機構以特別註冊形式全職工作最少五年;雇主機構認可申請人擔任醫生的五年(或以上)期間的服務令人滿意及稱職。

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當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獲認可的醫學資格名單將由特別註冊委員會制定,委員會成員將包括特區政府、醫院管理局、香港醫務委員會等機構代表,主席由行政長官委任。委員會在制定認可院校名單時將秉持獨立、客觀、高透明度,將考慮教學語言、課程內容、醫學院國際排名等因素。

香港醫院管理局對此表示歡迎。醫管局發言人表示,回流的非本地培訓香港醫生將有助於增加香港的醫生人手,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及不斷增加的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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