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5日發佈通知,就支持綜合保稅區高水準開放高品質發展,推出六條措施。
通知指出,支援自貿試驗區優先設立綜合保稅區,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支援在符合條件的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綜合保稅區,發揮多區疊加優勢;新設綜合保稅區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支援發展勢頭較好的東部地區設立綜合保稅區,服務地區開放型經濟建設,加快推進保稅港區等其他類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擴大政策覆蓋面。
通知明確,推進全球維修和再製造業務在區內全面落地實施,支持綜合保稅區多元化發展;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對應用企業資源計畫(ERP)、倉庫管理系統(WMS)等管理系統且具備海關監管條件的區內企業,實施網上監管。
通知還指出,加大對區內企業信用培育,統籌關區認證資源,對申請高級認證企業的區內企業,加快認證進程,説明更多區內企業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在區內大力推動“互聯網+保稅”監管,區內企業向海關申請註冊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海關實行網上辦理。
綜合保稅區是我國參照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園區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手續簡便。海關資料顯示,2019年,全國綜合保稅區實現進出口總值2.9萬億元,同比增長11.9%,增速高於全國外貿增幅8.5個百分點,占全國外貿進出口總值的9.2%,同比增加0.7個百分點,對我國外貿增長的貢獻度達30%。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