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投資運營的養老保險基金,人社部、財政部通過健全監管制度與機制,多方面確保其安全。
日前,人社部表示,養老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錢、養老錢,確保它的安全、完整和有效運行,是《社會保險法》的明確要求,也始終是政府部門考慮的問題。對於投資運營的養老保險基金,人社部、財政部通過健全監管制度與機制,多方面確保它的安全。
其一,省級政府負責基金歸集,集中委託運營。其二,堅持專業化運作,選擇具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投資管理經驗,或者具有良好的資產管理業績、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的專業機構進行基金託管和投資運營。其三,採取多元化方式,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保持合理的投資結構。其四,選擇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國家給予專門政策扶持,通過參建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專案,參股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證長期穩定的收益。其五,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合計不會超過資產淨值的30%。
為保障基金安全,按規定,投資機構和受託機構分別按管理費的20%和年度投資收益的1%建立風險準備金,專門用於彌補養老基金投資可能出現的虧損。
為確保投資運營規範運作,相關管理機構會建立健全內控制度。投資運營堅持依規運作、公開透明,及時披露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實施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可以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如此一來,基金的“收入”管道拓寬了,更能確保養老金發放,最終受益的是廣大參保者。”人社部指出。
按照人社部測算,目前養老金委託投資運營資金規模約2萬億元,以30%的比例,將有6000億元資金可入市。
天弘基金總經理郭樹強表示,養老金融的發展離不開金融機構主動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從機構端來看,需要眾多金融機構投入更多的資源,積極行動,對養老金管理的模式、產品進行探索與創新,為居民養老金的保值增值貢獻自己的力量。
“有效配置養老資金的保值增值功能,尋找更多途徑讓“保命錢”能夠參與到更多的投資領域,而不是躺在銀行裡“睡大覺”。同時,需要推動基金行業進一步參與養老體系整體的建設,以便更好地服務養老資產管理。”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