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10日通報了今年1至7月新環保法及其配套辦法在全國的執行情況。統計顯示,1至7月,全國範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348件,罰款數額達28203.42萬元。 "按日計罰"是新環保法中的一項新規,它打破了環保部門對環境違法企業罰款數額的限制,意味著企業違法時間越長,被罰款的金額越高。
根據統計,1至7月,河南實施按日連續處罰51件,罰款金額共計7479.96萬元;遼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5件,罰款金額共計3028.56萬元;江蘇實施按日連續處罰44件,罰款金額共計1645.46萬元。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說,新環保法自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環保部門積極使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處罰手段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並與司法機關配合聯動,懲治環境犯罪。
根據1至7月調度情況,全國範圍內實施查封、扣押案件共2065件;實施限產、停產案件共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 其中,浙江實施查封、扣押639件,占全國查封、扣押案件總數近三分之一,移送行政拘留207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24件。
此外,各地積極開展各類專項行動,提升新環保法的執法剛性。如河北省環保廳、省公安廳聯合開展"2015利劍斬汙"行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聯合偵辦一批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查處並公開了多家超標汙水處理廠,對複查仍超標的企業啟動了按日連續處罰程式依法進行處罰,並結合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地市進行督導檢查。
與此同時,各地加強與司法部門的配合,積極推進兩法銜接工作,嚴厲懲治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如江蘇省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擅自將化工廢水等危險廢物異地傾倒涉嫌污染環境罪案,經偵辦審理,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單位常州世鑫化工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相關負責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到3年6個月不等,罰金2萬到20萬不等。
鄒首民表示,各級環保部門將繼續加大對惡意排汙行為的執法力度,震懾環境違法犯罪,努力營造自覺守法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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