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改後的《公司法》,對股份回購的規定進行了專項修改。修改的第一點是增加了公司可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原有的五種情況之下,專門增加了情況(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原有情況包括(一)減少公司註冊資本;(二)與持有限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併;(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者股權激勵;(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五)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第二點是適當簡化了股份回購的程式,對公司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畫或者股權激勵、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以及上市公司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害、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而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不必經過股東大會決議。第三點是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數額上限,同時延長公司持有所回購股份的期限。
此外,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刪去了現行公司法關於公司應獎勵職工收購本公司股份,用於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後利潤中支出的規定。
此次公司法的修訂,既考慮了大環境的變化,又著眼長遠。受累中美貿易衝突和經濟放緩,上證指數從2月的高點3587一路跌至10月19日的最低點2449,累計跌幅超過三成,雖然上市公司股價主要由企業的經營基本面和市場情緒所決定,但上市公司的回購有利於短期內提振投資者信心。
29日晚間,中國平安在港交所發佈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淨利潤793.97億元,同比增長19.7%。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營運利潤856.37億元,同比增長19.5%。伴隨著這份財報出爐的,還有中國平安拋出的回購計畫:擬回購總額不超過公司發行總股本的10%。以發佈財報當天平安A股收盤價62元/股計算,中國平安總市值高達1.13萬億人民幣,若按照10%上限計算,中國平安此番回購金額最高或超過千億元人民幣。
平安的回購十分聰明,在大盤疲軟及公司增長乏力的情況下,回購方案的提出既是一個政治正確的決定,又掩蓋了平安第三季度的利潤增幅。平安第三季度淨利潤同比下降6.9%,其中財產險利潤同比下降37.5%,壽險利潤同比下降9.3%,唯一的亮點是金融科技與醫療科技業務的利潤同比增幅達370%。
值得一提的是,平安在第二天就發佈了回購提示性公告。中國平安指出,目前回購公司股份及相關授權方案還需要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將由股東大會授權相關機構和人員在不超過公司發行總股本的10%的授權額度內,制定回購具體方案,後續具體回購股份的價格、種類、批次、數量及執行時間仍有待確定及具有不確定性。
歷史上A股曾經有兩次較大規模的上市公司回購預案。海通證券和萬科在2015年分別擬回購216億元和100億元股票,但最終一個未能實施,一個僅回購1.6億元。平安能否按計劃執行它的回購計畫?筆者認為,即使只完成了50%,也將大幅提升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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