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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之王”倒行侵權 “視覺中國”店大欺客

中国财富网
2018-09-07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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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維權之王”,卻存在巨大的侵權風險敞口,視覺中國一邊高舉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大旗,一邊卻在倒行侵權。

當成摞的侵權質詢函發向全國,視覺中國扮演著為攝影師伸張正義的角色。然而,真正享受到“代客理賠”的個人攝影師並沒有多少。從索賠官司中受益最大的,卻是視覺中國的親密戰友、世界圖庫巨頭Getty。據強韻資料統計,2013年以來,視覺中國及其子公司共涉維權訴訟1000多起,平均每兩天一場訴訟,其中,與Getty版權圖片涉案金額占上述賠償總額逾98%。“偏心”的維權官司背後究竟打著怎樣的算盤?

據上證報記者瞭解,視覺中國一方面大施“維權創收”之術,另一方面,也在侵犯著個人攝影師和企業機構的圖片版權,並且壓榨攝影師利益。“因為海量圖片的背後是龐大的權利人群體,視覺中國無論是出於主觀故意還是技術疏漏,造成侵權銷售圖片,客觀上都面臨著被狀告侵權的索賠風險。”有多位企業代表和攝影師對上證報記者表示。

侵犯肖像權面臨索賠風險

“我們已經基本完成證據收集,即將起訴視覺中國侵權,要求其圖片庫立即刪除全部侵權圖片。”一家知名A股上市公司最近苦於視覺中國的侵權行為,其相關負責人9月6日告訴上證報記者,視覺中國圖片庫中與其相關照片皆“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而且存在違規商用行為,侵犯人物肖像權及所有物權。”據悉,類似情況涉及很多上市公司董事長。

今年3月,該上市公司無意間發現,其多位高管及負責人的個人照片,其經營場所、廠區及工程機械設備的照片,大量出現在視覺中國網站與圖片庫中。

視覺中國將上述照片對外售賣,視覺中國在圖片“肖像權/物權說明”一欄注明: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視覺中國同時表示: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或諮詢客戶代表。

一位元圖片行業人士表示:“用於新聞媒體的編輯圖片,即使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也是不存在侵權的,只要不涉嫌誹謗。但是,如若未征得同意即用於商業用途則明顯涉嫌侵權。”

實際上,作為中國第一大圖片公司,視覺中國應該嚴格避免“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的照片進入商業用途。有更為負責任、遵守相關權利的圖片公司明確要求:簽約攝影師上傳照片等作品中不可以出現LOGO、商標;作品中不可以出現未取得可用於轉售用途授權的商業字體;作品中可辨認面孔的人物必須擁有正確的人物肖像權協議;作品中如涉及物產的圖片,必須擁有正確的物產權協議。

顯然,視覺中國罔顧了這些問題。當前述A股上市公司前去溝通希望視覺中國刪除相關圖片時,視覺中國相關人士辯解稱,這些圖片是編輯圖片(即新聞使用類),“沒有用於商業用途就不存在侵犯肖像權等問題。”

真實的視覺中國是怎樣做的呢?在公證處全程公證下,按照視覺中國在上述編輯圖片旁的備註——“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或諮詢客戶代表”,一家協力廠商商業機構與視覺中國取得了聯繫並展開商業談判。該商業機構告訴視覺中國其正在籌辦一場商業論壇需發佈相關佈告,需要購買包括前述A股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個人肖像照片等在內的多張商用照片。視覺中國方面表示,商業用途要價更高,“單張圖片價格在三、五千元不等。”

從始至終,前述A股上市公司相關負責人及公司皆未許可視覺中國獲得相關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

《民法通則》第100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相關規定指出,“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傷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壓榨與侵權攝影師

與機構單位維權相比,個人攝影師的力量更加微弱。一位元簽約攝影師去找視覺中國詢問圖片維權進展時,對方的回答是:“視覺中國簽約了這麼多攝影師,很少有人來追問維權進展,為什麼就你來問?”

強硬態度背後,反映出什麼?其一,很多人對自己的個人利益被侵犯毫不知情。其二,個人攝影師在視覺中國面前,力量單薄,很難自行維權。其三,在視覺中國眾多獲得法律賠償的維權訴訟中,真正為個人攝影師伸張正義的案件很少。換言之,視覺中國並不願意替個人攝影師打維權官司。

據強韻資料統計,2013年以來,視覺中國及其子公司共涉訴訟1000多起,涉案賠償金額合計625萬元,其中,與Getty版權圖片涉案金額達到615萬元,超過上述賠償總額的98%。而視覺中國創始人之一、副總裁柴繼軍近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在視覺中國代理的圖片中,來自Getty的創意圖片占視覺中國創意類圖片的60%,編輯類圖片(即新聞圖片)占比約為20%。”對比之下,視覺中國的“偏心”可見一斑。

為何會這樣?有業內人士認為,首先,從操作便利和成本來說,視覺中國用Getty的授權圖片打官司更為簡單,只要一紙文書就可以“打遍天下”,但是若替個人攝影師維權訴訟,需要跟每一個權利人去談,手續會麻煩很多,相應的訴訟成本也會更高;其次,視覺中國與Getty的訴訟賠償分成可能會跟個人攝影師的不一樣;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一旦攝影師關注侵權問題廣泛搜索自己的圖片使用情況,可能會發現視覺中國的一系列疏漏,比如公司銷售圖片後未給攝影師分成,甚至視覺中國侵權銷售攝影師圖片等,視覺中國可能會從原告變為被告。

“為避免麻煩,視覺中國更願意用Getty的圖片進行維權訴訟。”有攝影師向上證報記者反映,“而大量用於維權質詢的個人攝影師圖片又是做什麼的呢?基本都是‘維權轉銷售’,即通過維權獲得常年簽約客戶。”

近些年,視覺中國憑藉著分銷管道與市占率的優勢,對攝影師的議價能力不斷提高,另一方面攝影師也因此被壓榨。“很多時候攝影師並不知道自己的錢被克扣了。”有攝影師向記者舉了個例子,他的同一張圖片,在同一個行業(如汽車行業)銷售,年初的售價是2000元至3000元/張,後來,這張圖片的授權使用時間莫名地變長了,但是售價卻降至幾百元一張。“我問過公司,沒有回應。”這位攝影師表示,“視覺中國給攝影師的報告裡面不顯示用戶名稱,不知道一張圖片到底賣了多少錢,只顯示銷售的行業,如果單張圖片的售價被扣了,攝影師是不會知道的。雖然合同裡寫了攝影師可以去公司審計自己的銷售帳單,但是我估計很少有個人攝影師真的去公司審計的。”

另一位元攝影師在2017年底與視覺中國的合約到期後自動解約,他告訴記者:“解約後,我的圖片雖然在視覺中國的網站下線了,但是在Getty的代理平臺上依然可以銷售,我給視覺中國打過電話,要求他們下線我的圖片,但是問題沒有解決,上周查的時候圖片還在;不過今天下午我看的時候,圖片顯示不能下載了。此前大半年的時間裡,如果我的圖片通過Getty被銷售出去了,就屬於侵權銷售。”他還表示,“目前在百度等搜尋引擎中,我的圖片仍顯示由視覺中國代理授權。”

無論是主觀故意,還是技術銜接的疏漏,這樣的問題不是個案。

A面是積極的維權人,B面卻是涉嫌侵權的當事人,如此形象,是否有些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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