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有聖陽股份、雷科防務、睿博龍等上市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現無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
據《證券日報》記者整理同花順統計資料得知,目前,A股有75家上市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根據《證券日報》記者採訪上市公司相關人士得知,上市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有多方面原因,如大股東持股數太少,占比低於10%或大股東與二股東持股數額接近等。
另有一位無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股東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雖然公司沒有實際控制人,但其實並非如此,有的實際控制人通過分散持股的方式來控制上市公司。”
股權分散至“無主”
有相關法律人士分析,上市公司存在無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主要是因為:公司上市之初股權分佈較分散,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於10%以下;或者雖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但公司第二大股東或第三大股東持股與第一大股東相差不大,導致第一大股東無法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以華夏銀行為例,公司2017年三季報顯示,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大股東為首鋼總公司,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為20.28%;第二大股東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9.99%;第三大股東為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為18.24%。
另據睿博龍2017年12月26日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由王俊靜變更為無實際控制人。
公告顯示,公司的原實際控制人為王俊靜,直接持有公司31.6%的股份。2017年12月22日,王俊靜與沃聯豐簽署協議,王俊靜將其合法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計79萬股(占比7.9%)轉讓給沃聯豐。
截至2017年12月22日收市,沃聯豐直接持有睿博龍179萬股,占公司總股份比例為17.9%。股權轉讓後,王俊靜直接持有的股權比例下降為23.7%,同時辭去董事長職務。
睿博龍表示,本次股權轉讓後,公司股權結構分散,公司任何股東均無法單獨通過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以及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公司無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撂挑子”?
如果說以前的A股市場因為上市公司大股東一股獨大,而擔心大股東把持董事會做出掏空上市公司、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等危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那麼,現如今,有的上市公司則出現大股東持續減持或轉讓股份等情況,導致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被迫上位。那麼,這是否說明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位置不值錢了呢?
對此,有市場人士指出,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導致公司無實際控制人有可能是因為上市公司業績並不太好,而公司股價減持所得收益非常驚人,這就導致有個別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想減持走人。
此外,有一家“無主”上市公司的股東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有的上市公司雖然明面上沒有實際控制人,但其實,公司早已有“隱形”的實際控制人通過董事長操控上市公司的經營,而這種公司往往會引起股權之爭。當記者追問為何要隱藏實際控制人身份的原因時,該人士表示“並不清楚”。
除上述因素外,還有市場人士指出,有部分上市公司成為無實際控制人是礙於重組新規。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彭秀律師曾回復媒體稱,在2016年9月份《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修訂之前,許多“類借殼方案”會圍繞“控制權”做文章。重組管理辦法修訂後進一步明確了“實際控制人”的認定,在該修訂辦法由證監會公開徵求意見的2016年6月起已有不少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是否規避重組上市(即借殼)”的問詢,部分上市企業也因此主動終止了資產重組事項。
但也有部分上市公司通過“無實際控制人”的方式來實現“曲線上市”。
“無主”有利有弊
從上述可見,造成上市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因素有多樣。但對上市公司來說,到底是有實際控制人好呢?還是沒有實際控制人好呢?
對此,有市場人士稱,一些成熟的無實際控制人公司,建立了市場化導向的公司治理和決策機制,股權結構保持穩定,這種上市公司即使無實際控制人也沒有太大的關係。只要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運作規範,內控制度健全且運行良好,公司無實際控制人對經營的影響就不大。
但是,也有人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內部管理混亂,公司業績下滑,那麼,在公司沒有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只能導致公司管理層無法統一意見,或是公司管理權被資本所窺視而導致股權之爭,並進一步影響到公司經營。
以神開股份為例,在公司無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公司在2017年上演了多起“股權之爭”的大戲。
繼快鹿事件後,公司於2017年12月6日發佈公告確認,公司大股東股權結構發生變化。朱子孝、朱挺通過協定受讓上海業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浙江君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權,擬間接持有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13.07%股份。
根據公告顯示,朱子孝、朱挺君將因此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但公告同時顯示,朱子孝、朱挺君並非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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