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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承諾履行不到位 茂業商業再遭監管追問

中国证券网
2017-04-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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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疑惑就繼續問。昨日晚間,茂業商業提交了對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同日,公司公告再次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針對回復公告中涉及控股股東承諾履行的情況,交易所要求茂業商業向控股股東茂業商廈核實並作補充披露。

  
據公告,二次問詢函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茂業商廈未落實前期重組時“解決儲值卡關聯往來”的相關承諾。據公告,茂業商業前次重組時,控股股東茂業商廈曾明確承諾,在交割基準日後因剩餘未消費儲值卡產生的往來餘額,茂業商廈將在每月餘額確認15日後完成清理。但根據回復公告,2016年公司對茂業商廈儲值卡往來累計發生金額為1.83億元,茂業商廈除2016年12月份償還7318萬元外,2016年前11個月償還金額為0元,期末形成其他應收款餘額1.1億元,前述關於儲值卡往來款的解決措施未及時得到落實,直至今年4月7日經監管問詢後才進行清償。

  
據此,上交所問詢函要求茂業商廈補充說明未落實前述重組承諾的具體原因,對上市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擬採取的補償方案,以及茂業商廈上述行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規定。

  
問詢函的第二個問題涉及茂業商廈向上市公司借款的相關承諾落實情況。據公開信息,2015年11月5日,茂業商廈承諾將為上市公司收購人東百貨和光華百貨提供6億元借款,年利率4.35%,但公司至今未披露承諾履行情況及進展。在昨日的回復公告中,公司表示,2015年12月,茂業商廈原全資子公司茂業百貨(2015年4月前曾用名和平茂業)向公司提供的4.95億元財務資助(借款利率4.75%)即為上述借款;其後,茂業商業於2016年3月完成發行股份購買和平茂業公司股權,和平茂業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對此,問詢函指出,2015年12月和平茂業向上市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與茂業商廈前期承諾的借款主體、金額、利率存在明顯不一致的情況,要求茂業商廈說明由上市公司擬收購標的提供借款,並視為茂業商廈履行承諾是否合規、合理;以及上市公司完成收購和平茂業後,茂業商廈前述承諾是否繼續履行,上市公司向和平茂業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計入其業績承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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