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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振華、前海人壽遭罰 深交所問詢韶能股份重組進展

中国证券网
2017-02-2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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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保監會給予前海人壽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作出了警告、罰款、撤銷任職資格及行業禁入等處罰措施。其中,董事長姚振華被罰撤銷任職資格並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本次對前海人壽及其實控人姚振華的“重罰”無疑將對其所涉及的A股資本運作專案產生一定影響。2月27日,深交所第一時間對前海人壽主要參與的韶能股份重組項目下發了關注函。

時間回到2015年12月16日,韶能股份彼時披露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顯示,公司擬向前海人壽、前海人壽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钜盛華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2億元。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钜盛華公告了《收購報告書摘要》,本次發行完成後,前海人壽及一致行動人钜盛華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將超過30%,公司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姚振華。

但從目前情況看來,上述收購方案或因前海人壽及其董事長姚振華的處罰而生變。截至記者發稿時,韶能股份報8.23元/股,跌幅2.14%。

深交所關注函中提出,要求韶能股份核實前述行政處罰事項是否涉及公司及收購人前海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钜盛華的資訊披露義務。如是,需及時對前期相關資訊披露檔或相關進展進行補充披露。同時,要求公司明確說明前海人壽、姚振華是否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相關規定的情形。並要求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並出具專項意見。

另一方面,深交所還要求韶能股份說明前述行政處罰結果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具體影響及擬採取的應對方案,以及上市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保薦機構及律師同時核查並出具專項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韶能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已於2016年5月13日獲得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核准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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