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深交所網站出現兩份與越秀金控收購廣州證券股權有關的問詢函。其中一份發給了股權收購方越秀金控,股權轉讓方之一穗恒運A則收到了另一份。
越秀金控12月26日公告,公司擬13.16元/股定增4.38億股,並支付現金,作價62.64億元購買廣州證券32.765%股權,並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50億元。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將直接和通過全資子公司廣州越秀金控持有廣州證券100%的股權。
同日,穗恒運A披露公告,擬將持有的廣州證券24.4782%股權出售給越秀金控,交易價格為468001.62萬元,交易方式為:越秀金控向公司支付5億元及以13.16元/股向公司定增發行31763.04萬股。越秀金控同時還通過發行股份購買廣州證券其他五名股東所持有的廣州證券8.2868%股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公司將持有越秀金控10.44%股權,越秀金控將直接和間接共持有廣州證券100%股權。
據深交所的問詢函,轉讓方之一廣州城啟所持有的廣州證券股權存在質押情形,是否構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礙被深交所關注。此外,2015年12月22日,廣州證券曾進行過一輪增資,本次增資對應的廣州證券新增股份處於鎖定期,經證券監管機構批准後可以轉讓。深交所要求說明廣州恒運、廣州城啟、廣州富力和北京中郵所持廣州證券股權處於鎖定期的情形是否構成本次交易的法律障礙,以及越秀金控擬採取的解決措施和解決期限。
深交所還關注到,穗恒運A持有的廣州證券24.4782%股權2015年和2016上半年分別實現投資收益2.26 億元和1.17 億元。根據備考財務報表,本次交易置出廣州證券24.4782%股權後,公司2015年和2016年1-9月備考淨利潤將有所下滑。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出售這些股份對公司未來業績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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