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矚目的寶鋼股份、武鋼股份重組草案公佈後,引起一線監管部門關注。兩家公司雙雙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問詢函,交易後收益下降風險、如何落實去產能政策等問題成為問詢重點。
9月22日,寶鋼股份、武鋼股份發佈寶鋼股份換股吸收合併武鋼股份的交易草案。同日,國資委同意寶鋼集團與武鋼集團實施聯合重組,重組後的寶鋼集團更名為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重組後的母公司,武鋼集團整體無償劃入成為其全資子公司。 9月27日晚間,寶鋼股份、武鋼股份同時發佈公告,稱收到上交所問詢函,並披露了問詢函的具體內容。
對於本次交易完成後寶鋼股份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風險,問詢函要求雙方結合武鋼股份的持續盈利能力等補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並要求財務顧問發表意見。
針對草案中披露本次交易中武鋼股份的債權債務將由武鋼有限承繼的內容,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披露相關情況,並要求財務顧問和律師發表意見。被吸並方的資產權屬瑕疵及經營情況,寶鋼股份退出股票激勵計畫相關的會計處理及對公司的財務影響等問題,也被納入問詢內容中並要求補充披露。
由於寶武重組以國家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宏觀背景,此次交易對落實鋼鐵行業去產能政策的影響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 上交所在問詢函中要求補充披露寶鋼股份和武鋼股份目前是否有壓減產能的任務指標,本次吸收合併對於落實去產能政策、實現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高行業集中度的具體體現,以及兩公司前述壓縮產能的計畫是否會因合併而受影響。
上交所問詢函要求兩家公司在2016年10月11日之前針對上述問題書面回復,修改《吸收合併報告書》並披露。寶鋼股份、武鋼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將儘快就上述事項予以回復並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回復期間,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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