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暫停資訊披露直通車資格的慧球科技仍無“悔改”之意,對公司的監管手段亦因此再度“升級”。昨日,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通報了對慧球科技近期信披問題的監管情況。其中透露,交易所在暫停公司信披直通車資格後,曾多次要求公司及相關方及時履行信披等義務,但公司至今仍未認真落實相關監管要求。慧球科技拒不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的行為已違背上市公司基本信披義務,對此,上交所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式,將對公司和相關仲介機構及其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
攔截舉牌公告理由不成立
此前,因為出現“攔截”舉牌方公告、上市公司實控權陷入“迷霧”等種種“亂象”,慧球科技遭到了上交所的重點監管,並被暫停信披直通車資格。但即使如此,公司仍然“一意孤行”。據上交所通報,交易所多次要求公司及相關方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等義務,但公司至今仍未認真落實相關監管要求。為保護投資者知情權,揭示風險,上交所昨日公開通報了慧球科技近期信披的兩大問題:一是未按照法律法規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披露股東提交的權益變動報告書,未認真落實相關監管要求;二是未建立有效的信披管理制度,且公司實際控制人狀況不明。
回溯事件經過,7月28日,深圳市瑞萊嘉譽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增持慧球科技股份達4.999978%,觸發權益變動披露義務,並通知公司要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但公司一直以瑞萊嘉譽持股未達5%為由不予披露。為此,上交所已於8月4日、8月8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函件,明確告知公司計算5%權益變動的適用規則,要求公司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但公司於8月5日召開董事會,拒不公告股東要求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8月9日,瑞萊嘉譽在法定資訊披露媒體自行披露了權益變動報告書。
慧球科技給出的不予披露理由主要為瑞萊嘉譽在本次購買公司4.999978%股份之前並未持股,不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的適用範圍。
對此,上交所昨日明確表態,關於股東增持股份是否達到5%持股比例的計算規則,上交所2012年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股東持股達到5%的取值範圍為該比例的前後一手。同時,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持股30%以上股東的增持行為,也同樣適用于其他股東的增持股份行為,上述指引第二條和第十四條對此也予以了明確。從市場實踐來看,這一做法已為市場所知曉,也為其他上市公司所遵守。
但是,在上交所已就相關規則作出解釋並書面告知慧球科技的情況下,公司仍然拒不披露股東要求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不當限制了股東的資訊披露權利,違反了上市公司基本信披義務。就此,上交所表示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式,將對公司和相關仲介機構及其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
公司信披管理制度“失靈”
與此同時,上交所在督促慧球科技履行信披義務的過程中注意到,公司長期未聘任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公司現任董事長董文亮在上交所公司監管一部提出書面監管要求後,仍然未能保持通訊暢通,無法有效聯繫。8月11日,上交所約見董文亮談話,但其至今未按要求接受談話。
此外,8月5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分別聘任陸俊安和鮮言為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但經核實,陸俊安和鮮言尚未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證書,尚不能履行相應職責。因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披管理制度,上交所已無法通過有效途徑就公司信披事務與其進行聯繫。
而且,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到底是誰也存在疑問。慧球科技原董事長顧國平所持股份現僅占公司總股本的1.8%,其已辭去公司董事職務,但公司仍披露並認定顧國平為實際控制人。目前,市場已出現傳聞,稱鮮言可能已實際控制公司。針對上述情況,上交所已發出監管函件,要求公司核查相關傳聞是否屬實,並要求鮮言就其是否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否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董事會席位、是否控制公司日常管理和信披事務提供書面說明。但截至目前,慧球科技和鮮言仍未按要求披露並提交相關書面材料,也未明確表示鮮言是否已控制公司董事會。此外,對於公司舉牌方瑞萊嘉譽的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情況,媒體提出了質疑,上交所也已要求其認真核實並對外披露。
綜上,慧球科技的信披溝通及聯繫管道嚴重不暢,難以保證其信披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對此,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已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切實進行整改。
上交所稱,後續將持續關注慧球科技,如公司在資訊披露、內部治理、股票交易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提請證券監管機構查處。
攔截舉牌公告理由不成立
此前,因為出現“攔截”舉牌方公告、上市公司實控權陷入“迷霧”等種種“亂象”,慧球科技遭到了上交所的重點監管,並被暫停信披直通車資格。但即使如此,公司仍然“一意孤行”。據上交所通報,交易所多次要求公司及相關方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等義務,但公司至今仍未認真落實相關監管要求。為保護投資者知情權,揭示風險,上交所昨日公開通報了慧球科技近期信披的兩大問題:一是未按照法律法規及上交所業務規則的規定,披露股東提交的權益變動報告書,未認真落實相關監管要求;二是未建立有效的信披管理制度,且公司實際控制人狀況不明。
回溯事件經過,7月28日,深圳市瑞萊嘉譽投資企業(有限合夥)增持慧球科技股份達4.999978%,觸發權益變動披露義務,並通知公司要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但公司一直以瑞萊嘉譽持股未達5%為由不予披露。為此,上交所已於8月4日、8月8日向公司發出監管函件,明確告知公司計算5%權益變動的適用規則,要求公司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但公司於8月5日召開董事會,拒不公告股東要求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8月9日,瑞萊嘉譽在法定資訊披露媒體自行披露了權益變動報告書。
慧球科技給出的不予披露理由主要為瑞萊嘉譽在本次購買公司4.999978%股份之前並未持股,不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的適用範圍。
對此,上交所昨日明確表態,關於股東增持股份是否達到5%持股比例的計算規則,上交所2012年修訂的《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股東持股達到5%的取值範圍為該比例的前後一手。同時,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持股30%以上股東的增持行為,也同樣適用于其他股東的增持股份行為,上述指引第二條和第十四條對此也予以了明確。從市場實踐來看,這一做法已為市場所知曉,也為其他上市公司所遵守。
但是,在上交所已就相關規則作出解釋並書面告知慧球科技的情況下,公司仍然拒不披露股東要求披露的權益變動報告書,不當限制了股東的資訊披露權利,違反了上市公司基本信披義務。就此,上交所表示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式,將對公司和相關仲介機構及其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理。
公司信披管理制度“失靈”
與此同時,上交所在督促慧球科技履行信披義務的過程中注意到,公司長期未聘任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公司現任董事長董文亮在上交所公司監管一部提出書面監管要求後,仍然未能保持通訊暢通,無法有效聯繫。8月11日,上交所約見董文亮談話,但其至今未按要求接受談話。
此外,8月5日,公司召開董事會分別聘任陸俊安和鮮言為公司的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但經核實,陸俊安和鮮言尚未取得相應的任職資格證書,尚不能履行相應職責。因公司未建立有效的信披管理制度,上交所已無法通過有效途徑就公司信披事務與其進行聯繫。
而且,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到底是誰也存在疑問。慧球科技原董事長顧國平所持股份現僅占公司總股本的1.8%,其已辭去公司董事職務,但公司仍披露並認定顧國平為實際控制人。目前,市場已出現傳聞,稱鮮言可能已實際控制公司。針對上述情況,上交所已發出監管函件,要求公司核查相關傳聞是否屬實,並要求鮮言就其是否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否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董事會席位、是否控制公司日常管理和信披事務提供書面說明。但截至目前,慧球科技和鮮言仍未按要求披露並提交相關書面材料,也未明確表示鮮言是否已控制公司董事會。此外,對於公司舉牌方瑞萊嘉譽的實際控制人及一致行動人情況,媒體提出了質疑,上交所也已要求其認真核實並對外披露。
綜上,慧球科技的信披溝通及聯繫管道嚴重不暢,難以保證其信披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對此,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已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切實進行整改。
上交所稱,後續將持續關注慧球科技,如公司在資訊披露、內部治理、股票交易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提請證券監管機構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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