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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聘任議案未獲通過 中毅達管理層深陷紛爭

中国证券网
2016-07-29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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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達7月28日晚間公告,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收購福建上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權及授權總經理全權辦理本次收購相關事宜的議案》、《關於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議案》及《關於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但聘任李厚澤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陳飛霖為公司副總經理以及聘任譚勇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未獲通過。上述議案表決中,董事陳國中悉數投票反對。

  
陳國中系中毅達副董事長,且是上市公司核心資產廈門中毅達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創始人、董事長。此前,中毅達已出現高管團隊集體辭職、管理層“崩塌”的情況。此次,上市公司力推現金收購等議案,引來陳國中悉數反對,在聘任相關人員的議案中,又有大量董事棄權而未通過。中毅達高層的混亂狀態愈演愈烈。

  
管理層聘任議案未獲通過

  
7月26日,中毅達與自然人吳捷春、黃德利簽署了《股權轉讓協定》,擬以現金支付方式10089.22萬元收購福建上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51%股權,拓展現有園林工程產業鏈,進入市政工程市場。該議案表決結果顯示,10票同意、1票反對,其中董事陳國中投出反對票。反對理由是公司自籌資金1億元,收購福建上河建築工程有限公司51%股權,卻未選擇向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環境藝術有限公司提供資金以發展業務,質疑本次收購的必要性。

  
對於《關於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議案》和《關於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投出反對票的理由,除前述“有錢購買上河建築股權而沒錢資助廈門中毅達”外,陳國中表示,6月27日,任鴻虎(系上市公司總經理)將其持有的8.667%股權質押給陳飛霖(此次擬聘任的公司副總經理),公司及董事會未向本人告知該股權質押情況以及股權質押與該任命有何種聯繫;上市公司知悉實際控制人發生較大變化,未能將有關實際控制人的變化情況及時予以報告,情節嚴重,認定上市公司負有責任的董事為不適人選。

  
對於聘任李厚澤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陳飛霖為公司副總經理以及聘任譚勇為公司副總經理三個預案,表決結果均為2票同意、1票反對、8票棄權。其中,陳國中都投了反對票,其反對理由為與上述三人從未取得聯繫,並從未見面溝通交流,且任鴻虎、何曉陽(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等人與李厚澤、陳飛霖等人存在股權質押關係。其他8位董事棄權的理由多為對擬聘任方不瞭解、審慎處理等。

  
大申集團股份質押

  
針對上述表決情況,中毅達在28日晚間公告稱,收購上河建築股份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是基於公司未來整體發展規劃的考慮,以拓展現有園林工程產業鏈,將市政工程業務與公司現有園林工程業務進行結合,為開拓市政工程業務領域進行佈局。

  
中毅達表示,對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份質押事宜事先並不知悉,公司於7月27日就相關問題已發問詢函給大申集團,大申集團於7月28日回函。公告顯示,陳國中所提及股權質押系控股股東的股東質押大申集團的股權,非大申集團質押上市公司股份。大申集團回復稱,其股份質押對上市公司的業務、人員及資金沒有任何影響。公告稱,大申集團各股東上述股權質押均屬於股東正常經營行為,且質權人分屬不同主體,每一質權主體享有質權的股份均未超過50%。“上述股份質押不存在導致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風險”。

  
根據公告,中毅達原擬聘任李厚澤、陳飛霖、譚勇為公司副總經理,系公司實際經營需要,與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權質押事宜不存在任何關係。公司將在半年報中披露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權被質押的情況。

  
管理層“集體淪陷”引關注

  
中毅達為A股市場“妖股”之一,曾長期走出逆市表現。近期更是壞事纏身,管理層深陷危機。

  
今年6月2日,中毅達公告稱,董事馬慶銀、監事謝若鋒等11名董監高人員向公司提出辭職。此前的5月24日,中毅達公告稱,董事長、總經理劉效軍以及公司副總經理、董秘、財務總監林旭楠申請辭職,不再擔任任何職務。公司高層“集體淪陷”曾引來交易所的重點關注。為此,上交所在5月25日向公司出具關於董監高辭職事項的問詢函。

  
事實上,而此次董事會發難的陳國中,也揭出了上市公司重組中更多的“傷疤”。此前陳國中向媒體曝出,在中毅達前身原中紡機重組期間,其與現中毅達第一大股東大申集團簽訂合作協定,大申集團曾許諾陳國中重組完成後,推薦陳國中擔任上市公司總經理;2014年、2015年給予廈門中毅達6億元資金支持等。陳國中直指中毅達重組中有業績對賭暗門。“陳國中與大申集團之間有著很深的糾紛,而上市公司被夾在中間,前景堪憂”,有券商分析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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