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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發股份兩跌停 A股“分立上市”之路似通未通

中国证券网
2016-06-1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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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近一年的建發股份14日複牌後已連續兩個跌停。由於籌畫“分立上市”事宜擱淺,不僅對公司股價產生負面影響,而且還讓敏感的財經界人士聯想到重組方案內嵌進“分立上市”步驟的城投控股,其重組方案於今年1月獲得證監會審核通過之後,至今未拿到批文。一葉知秋,“分立上市”這種在A股市場極為罕見的創新手法,似乎與目前監管層思路相左,相關公司闖關難度恐怕很大。

說起“分立上市”,多年來成行的只有東北高速分立為龍江交通、吉林高速這一單。因此,當城投控股在停牌逾7個月後的2015年6月,拋出吸並陽晨B及環境業務分立上市的方案,以及三個月後的9月底,隸屬于廈門國資的建發股份披露分立上市草案;沉寂多年的“分立上市”又重新牽動市場敏感者的神經。

然而,方案所帶來的“驚喜”很容易被等待所消磨。城投控股的重組方案雖於今年1月6日獲得證監會審核通過,但時隔5個月至今尚未獲得批文,建發股份前日也因為重組“時機不成熟”複牌,這意味著,繼東北高速之後,“分立上市”的下一單一直未能“落地”。

多年來,關於“分立上市”一直是個慎之又慎的話題,其首單東北高速本就有其相當的特殊性。作為A股市場首宗分立上市,2010年3月,東北高速分立後的龍江交通、吉林高速上市交易後,當時就有了“這個案例的模式不可複製”的監管態度傳出。

成立于1998年的東北高速,由於旗下資產分屬黑龍江和吉林兩地,且作為股東的黑龍江高速、吉林高速持股比例接近,未能科學制衡,導致公司產生了嚴重的治理問題,股東矛盾長期困擾公司,這一強烈的“分立”內部動機是促成東北高速分立的關鍵,幾方股東均持肯定態度;同時,由於東北高速所擁有的黑龍江和吉林兩省的與高速公路相關的經營性資產和權益相互獨立,很容易區別,亦給實施分立提供了有利條件。因此,在內部強烈動機和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加之監管層特許的分立“試點”,才誕生了這一宗“無先例可循”的重大創新。

“多年前,在東北高速分立方案推出後,其實我們立即帶著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立方案進行政策諮詢,得到的就是東北高速不可複製的答覆。”一位元資深並購人士對記者說。這也從側面解釋了緣何這一單“創新”之後,多年來未有後續案例落地。

更為重要的是,隨著近年來殼公司價值的飆升,使得各方不敢輕言“分立”。“分立上市相當於股東多擁有了上市公司資源,在殼價值如此異常的背景下,這個口子輕易不能開。”該並購人士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若貿然放開,會不會有公司想分立就分立,分立之後囤殼倒殼。這些問題都會伴隨而來,所以對分立上市採取謹慎的態度很有必要。”他補充說。

因此,無論是從城投控股批文的“懸空”,還是建發股份的“夭折”,都折射出A股“分立上市”之途似通未通。

即便城投控股的案例有其現實需求,即公司解決B股問題的一攬子方案,也仍然在等待最後的“實施令”。

據方案,城投控股採取的是“兩步走”方式。大體為先由城投控股擬向陽晨B股全體股東發行A股股份,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陽晨B股,並安排下屬全資子公司環境集團承繼及承接陽晨B股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陽晨B股將終止上市並註銷法人資格。然後,在本次吸收合併生效實施後,城投控股將環境集團以存續分立的方式實施分立,未來環境集團將以“城投環境”的身份上市。

由於城投控股目前的業務主要包括“地產+環保”,而陽晨B股主營城市汙水處理業務,通過重組城投控股整合其環境業務,同時亦解決了B股問題。而其“分立上市”,可視為將原本B股公司轉成A股平臺的一種“變通”。其現實情況或許是其分立方案之前獲得證監會審核通過的原因之一。

而相較於城投控股的特殊性,之後建發股份擬實施的“分立上市”,則更具有一定的 “突破”意味,也被賦予了更多關注。

不過,就目前的情況看,這些對於分立上市重新燃起的期待並不那麼容易實現,即使出現了相關案例,亦具有“一事一議”的特徵。在對借殼上市監管趨嚴的背景下,客觀上會“再造”殼資源的“分立上市”被極度謹慎地對待,也與目前的監管思路“合拍”。

“或許,只有當A股殼資源的瘋狂炒作停止,價值逐步消失之後,分立上市的口子才會慢慢打開,目前來看,對其採取的謹慎態度,很有必要。”有投行人士向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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