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熟悉資本運作的資深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重組緘默期常常會因為各種原因更換交易對象,但是,考慮到披露過於複雜,以及其他監管因素,並不會對外披露,只是一直宣稱推進重大資產重組。因此,儘管新光集團不太可能早在7月份就和方圓支承重組,但在*ST金路出事之後,其很可能就已萌生退意。
作別*ST金路尚不足一個月,新光集團就火速找到了第二個“下家”,擬作價約111.87億元借殼方圓支承。
自6月初起停牌的方圓支承今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向新光集團、自然人虞雲新購買其合計持有的萬廈房產和新光建材城各100%股權(下稱“標的公司”),同時配套募資。借殼完成後,周曉光、虞雲新夫婦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對照方圓支承的停牌日期和此前*ST金路的借殼方案(已終止)公佈情況,不難發現其中的“時間差”。一直未公告更改過重組對象的方圓支承,停牌啟動重組之時,新光集團正與*ST金路打得火熱。究竟是方圓支承拋舊迎“新”,還是新光集團早已瞧出*ST金路的風險而另選“備胎”?還是兩種情況均有發生?
火速二次借殼
交易方案顯示,方圓支承擬以11.54元每股的價格,向新光集團、自然人虞雲新發行9.69億股,作價111.87億元購買其合計持有的萬廈房產和新光建材城各100%股權。
同時,方圓支承還將以不低於15.36元每股的價格,募集不超過32億元配套資金,擬用於義烏世貿中心、千島湖皇冠假日酒店及附樓、新光天地三期等項目的開發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
交易完成後,萬廈房產、新光建材城將成為方圓支承全資子公司,新光集團將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周曉光、虞雲新夫婦將成為實際控制人。加上擬收購的資產規模遠大於上市公司當前資產,因此,此次交易構成借殼上市。
對於未來業績情況,新光集團、虞雲新承諾:標的公司2016年合計淨利潤不低於14億元;2016與2017年累計實現的合計淨利潤不低於27億元;2016至2018年累計實現的合計淨利潤不低於40億元。
方圓支承表示,通過本次交易,公司將轉變成為一家具備較強市場競爭力、區域領先的房地產開發和商業經營企業,從而有利於提升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新光集團並非A股“新人”,就在一個月之前,其剛剛終止了對*ST金路的借殼,轉而選擇新的殼體。
然而,在迎娶新光集團的路途中,*ST金路已然問題纏身、難以自保,公司董事長張昌德因違紀問題已遭立案調查,董秘劉邦洪則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刑拘,這些都對公司重組帶來實質性障礙。
重組“時間差”
遇到“苦心上市”的新光集團,方圓支承也有望迎來不小的改變。可是,縱覽其停牌歷程,其與新光集團究竟何時碰出“火花”卻值得思索。
記者查閱公告發現,方圓支承早在今年6月1日就宣佈擬披露重大事項而停牌,彼時,新光集團正跟*ST金路還在熱戀期,尚未對外公佈具體方案。
到了7月21日,方圓支承披露了稍顯具體的停牌公告,確認籌畫的重大事項為重大資產重組。這意味著,其已經與重組方達成了初步的意向,相關仲介已經可以進場展開工作了。可是,此時的*ST金路正順風順水,股價也因新光集團借殼按部就班推進而不斷飆漲,並沒有顯示出任何“另尋他人”的跡象。
“從時間對照來看,只有三種可能,一是方圓支承一開始的重組對象不是新光集團;二是新光集團在7月份就意識到了*ST金路的風險,開始重新找借殼標的;三是上述兩種情況均存在。”有投行人士稱。
首先來看第一種情況,方圓支承在啟動重大資產重組時的交易對象並非新光集團,只不過後來由於種種原因而變為新光集團。不過,方圓支承的例行公告卻從未有過相關資訊披露,一直都表示正在積極推進重組。
“如果按照方圓支承公告所言,其沒有變更過重組物件,那可推測新光集團彼時就已經和方圓支承有所勾兌。但這完全不合常理,其已經拿出方案,*ST金路的股票都已複牌,新光集團犯不著再去找其他重組方。況且,寄望保殼的*ST金路也不會同意。”上述投行人士分析。
有熟悉資本運作的資深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重組緘默期常常會因為各種原因更換交易對象,但是,考慮到披露過於複雜,以及其他監管因素,並不會對外披露,只是一直宣稱推進重大資產重組。
其分析,儘管新光集團不太可能早在7月份就和方圓支承重組,但在*ST金路出事之後,其很可能就已萌生退意。
同時,方圓支承公告顯示,其在10月8日披露,有意轉讓所持馬鞍山農商行股權。“轉讓所持金融股權往往是為了理順上市公司體內資產,減輕後續重組中的負擔。”該資深人士認為,這種實質性動作說明方圓支承確已找到了靠譜重組方,考慮到此時新光集團已為*ST金路煩惱不已,其另覓新重組方的可能性較大。“重組本身就是你情我願,現在看來,兩家公司都是重組半路中找的對方,至於具體時間點,哪只有公司自己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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