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元(600656)擬受捐董事長許佳明高中同學鄭偉斌8.59億元資產的細節逐漸浮出水面,初步印證了證券時報12月22日獨家報導《小股東擬捐8億資產救助 *ST博元關鍵資訊語焉不詳疑點不少》的部分結論。
按照*ST博元此前披露的資訊,鄭偉斌於12月9日與自然人鄭智凡、肖金兵簽署股權轉讓協定,擬受讓二人全資持有的福建曠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5%股權。12月10日,鄭偉斌與*ST博元簽署資產捐贈協定,擬將福建曠宇95%股權作價8.59億元無償注入*ST博元。交易完成後,福建曠宇將成為*ST博元全資子公司,鄭偉斌不再擁有該部分資產的歸屬權和支配權。
上述事件引發諸多猜測,作為持股1400股的*ST博元小股東,鄭偉斌何以向公司無償捐贈巨額資產?在上交所的逼問下,*ST博元披露鄭偉斌系許佳明高中同學,因不忍坐視*ST博元退市,希望通過資產捐贈改善*ST博元財務狀況,恢復期持續經營能力。
隨後,證券時報12月22日的報導指出,鄭偉斌在不抵觸信披規定的前提下隱匿資金來源等關鍵資訊,疑似涉及股權代持或財富不正常交接等現象。該報導同時指出,鄭偉斌目前並非任何一家具備規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重要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此前亦並無類似于許佳明的顯赫經歷,其個人或並不具備8.59億元的出資能力,未必能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而後無償捐贈給*ST博元。
果不其然,*ST博元12月24日補充披露,早在12月8日,鄭偉斌便與許佳明簽訂了《財務資助協議》。該協議約定,若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無法按期足額向肖金兵和鄭智凡支付轉讓款,許佳明同意及時就轉讓款不足部分無償提供財務資助。
《財務資助協議》同時約定,許佳明若向鄭偉斌提供無償財務資助,不得影響鄭偉斌向*ST博元的資產捐贈行為。依照該協定及*ST博元披露的資訊,許佳明資助鄭偉斌、鄭偉斌捐贈資產均系無償自願行為,許佳明與鄭偉斌除系高中同學外,無任何關聯關係。
很顯然,上述無關聯一說或無償捐贈一說存在邏輯上的漏洞。不妨簡單梳理,鄭偉斌12月8日與許佳明簽訂《財務資助協議》,12月9日與鄭智凡、肖金兵簽署協定擬受讓福建曠宇95%股權,12月10日再與*ST博元簽署協定擬捐贈福建曠宇95%股權。基於鄭偉斌極有可能不具備8.59億元出資能力的合理判斷,前述系列協定可歸納為“許佳明出資幫助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再捐贈給*ST博元”,即*ST博元董事長許佳明才是8.59億元擬受捐資產的金主,鄭偉斌充當馬甲。
當然,不排除鄭偉斌通過自籌或其他管道融得部分資金甚至是8.59億元資金的可能性,如此,鄭偉斌將不需要向許佳明要求財務資助。從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這種可能性並不大,無償的財務資助也間接說明鄭偉斌與許佳明不一般,雙方存在良好的信任感。
公開履歷顯示,許佳明今年31歲,是*ST博元廣西凱盛地產二股東許祥偉之子,而廣西凱盛地產是*ST博元今年3月份的重大資產重組物件之一,後來交易因故作罷。此外,許佳明自2006年開始即在廣西凱盛地產、正恒投資集團、深圳雙開顏投資等公司擔任總經理、董事長等要職,是“雙開顏系”明面上的話事人。相比於公開資料中不曾述及的鄭偉斌,許佳明的資金實力顯然更強。
目前的疑問是,許佳明作為*ST博元董事長,本可以直接向*ST博元提供各種形式的支援,為何要通過曲線方式向*ST博元捐贈資產?是否存在不為人知的利益糾葛?
為此,上交所12月23日再次向*ST博元下發了問詢函,要求*ST博元明確回復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的最終款項來源,同時要求*ST博元說明許佳明是否為福建曠宇95%股權的真正捐贈人。
按照要求,*ST博元應在12月25日之前回復上述問題,但由於仲介機構出具意見尚需履行內部蓋章流程,故回復時間延遲至12月26日。
按照*ST博元此前披露的資訊,鄭偉斌於12月9日與自然人鄭智凡、肖金兵簽署股權轉讓協定,擬受讓二人全資持有的福建曠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95%股權。12月10日,鄭偉斌與*ST博元簽署資產捐贈協定,擬將福建曠宇95%股權作價8.59億元無償注入*ST博元。交易完成後,福建曠宇將成為*ST博元全資子公司,鄭偉斌不再擁有該部分資產的歸屬權和支配權。
上述事件引發諸多猜測,作為持股1400股的*ST博元小股東,鄭偉斌何以向公司無償捐贈巨額資產?在上交所的逼問下,*ST博元披露鄭偉斌系許佳明高中同學,因不忍坐視*ST博元退市,希望通過資產捐贈改善*ST博元財務狀況,恢復期持續經營能力。
隨後,證券時報12月22日的報導指出,鄭偉斌在不抵觸信披規定的前提下隱匿資金來源等關鍵資訊,疑似涉及股權代持或財富不正常交接等現象。該報導同時指出,鄭偉斌目前並非任何一家具備規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重要股東或法定代表人,此前亦並無類似于許佳明的顯赫經歷,其個人或並不具備8.59億元的出資能力,未必能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而後無償捐贈給*ST博元。
果不其然,*ST博元12月24日補充披露,早在12月8日,鄭偉斌便與許佳明簽訂了《財務資助協議》。該協議約定,若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無法按期足額向肖金兵和鄭智凡支付轉讓款,許佳明同意及時就轉讓款不足部分無償提供財務資助。
《財務資助協議》同時約定,許佳明若向鄭偉斌提供無償財務資助,不得影響鄭偉斌向*ST博元的資產捐贈行為。依照該協定及*ST博元披露的資訊,許佳明資助鄭偉斌、鄭偉斌捐贈資產均系無償自願行為,許佳明與鄭偉斌除系高中同學外,無任何關聯關係。
很顯然,上述無關聯一說或無償捐贈一說存在邏輯上的漏洞。不妨簡單梳理,鄭偉斌12月8日與許佳明簽訂《財務資助協議》,12月9日與鄭智凡、肖金兵簽署協定擬受讓福建曠宇95%股權,12月10日再與*ST博元簽署協定擬捐贈福建曠宇95%股權。基於鄭偉斌極有可能不具備8.59億元出資能力的合理判斷,前述系列協定可歸納為“許佳明出資幫助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再捐贈給*ST博元”,即*ST博元董事長許佳明才是8.59億元擬受捐資產的金主,鄭偉斌充當馬甲。
當然,不排除鄭偉斌通過自籌或其他管道融得部分資金甚至是8.59億元資金的可能性,如此,鄭偉斌將不需要向許佳明要求財務資助。從目前的公開信息來看,這種可能性並不大,無償的財務資助也間接說明鄭偉斌與許佳明不一般,雙方存在良好的信任感。
公開履歷顯示,許佳明今年31歲,是*ST博元廣西凱盛地產二股東許祥偉之子,而廣西凱盛地產是*ST博元今年3月份的重大資產重組物件之一,後來交易因故作罷。此外,許佳明自2006年開始即在廣西凱盛地產、正恒投資集團、深圳雙開顏投資等公司擔任總經理、董事長等要職,是“雙開顏系”明面上的話事人。相比於公開資料中不曾述及的鄭偉斌,許佳明的資金實力顯然更強。
目前的疑問是,許佳明作為*ST博元董事長,本可以直接向*ST博元提供各種形式的支援,為何要通過曲線方式向*ST博元捐贈資產?是否存在不為人知的利益糾葛?
為此,上交所12月23日再次向*ST博元下發了問詢函,要求*ST博元明確回復鄭偉斌收購福建曠宇95%股權的最終款項來源,同時要求*ST博元說明許佳明是否為福建曠宇95%股權的真正捐贈人。
按照要求,*ST博元應在12月25日之前回復上述問題,但由於仲介機構出具意見尚需履行內部蓋章流程,故回復時間延遲至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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