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調查顯示,蘋果對音樂流媒體應用程式開發者施加了限制,阻止他們充分告知蘋果使用者應用程式以外可替代和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並阻止他們提供有關如何訂閱此類服務的說明。
歐盟委員會說,蘋果的這種"反引導條款"屬於設置不公平交易條件,違反歐盟反壟斷相關法規。
通常來講,音樂流媒體使用者可在蘋果應用商店中提供的應用程式內購買服務,但蘋果公司會從中抽成30%;使用者也可直接通過相關音樂網站訂閱服務,就無需支付這部分抽成費用。
歐盟委員會表示,在考慮侵權行為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蘋果的總營業額和市值等因素後,委員會決定在基本罰款金額基礎上追加18億歐元的一次性付清罰款,以確保對蘋果的整體罰款具有足夠威懾力。據多家外媒報導,這使得此次針對蘋果的罰款總額達到了18.4億歐元(約合20億美元)。
蘋果公司當天發表聲明說,歐盟委員會並未提出任何消費者受到傷害的可靠證據,忽視了市場蓬勃發展、競爭激烈且快速增長的現實,蘋果將就歐盟的裁決提出上訴。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