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當日表示,博通公司利用其市場主導地位,於2020年3月迫使三星電子與其簽訂一份長期合同。合同規定,三星電子每年至少需向博通公司採購價值7.6億美元的零部件,若實際購買金額低於這一水準,三星電子需賠償差額。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在該合同簽訂過程中,博通公司通過暫停訂單審批、出貨和技術支持等不公正手段向三星電子施壓,迫使三星電子接受不平等條款。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指出,博通的行為屬於濫用優勢地位,導致三星電子零部件選擇權受到限制,零部件供應鏈多元化戰略受阻,並因無法使用其他公司價格更為低廉的零部件而額外增加了成本負擔,博通公司的競爭對手也被剝奪了公平競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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