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以巴雙方財政官員經過一個半月的磋商,於10日晚簽署一項協定。根據協定,以方將在今年6月至9月將貸款分月轉交巴方。在新冠疫情結束和衝擊緩解後,以方將從向巴方轉交的代徵稅款中扣除這筆貸款。
以色列財政部一名官員11日向新華社記者證實有這一協定,且協定相關條款已經雙方同意。
報導還援引巴勒斯坦財政官員的話說,受新冠疫情影響,巴勒斯坦財政收入可能大幅下滑。
此前,巴方曾希望以方每月向巴方轉交5億新謝克爾(約合1.4億美元)的固定稅款直至9月,以幫助巴方緩解因疫情造成的財政緊張。
根據以巴雙方1994年簽訂的《巴黎經濟議定書》,以色列負責對運往巴勒斯坦的物品徵收關稅並對在以色列工作的巴勒斯坦人徵收個人所得稅,定期將稅款移交給巴方。這筆每年10多億美元的款項約占巴勒斯坦政府運營預算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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