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德萊恩表示,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最近的判決使歐元體系和歐盟法律體系成為焦點,歐盟委員會堅持三項基本原則:歐盟的貨幣政策是歐盟(而非成員國)的專屬許可權,歐盟法律優先於成員國法律,歐洲法院的判決對所有成員國法院具有約束力。
馮德萊恩還說,歐盟法律的最終解釋權歸於盧森堡的歐洲法院,歐委會的任務是保障歐元體系和歐盟法律體系正常運作,下一步可能向德國提出違反歐盟程式的法律訴訟。
歐洲央行2015年3月啟動俗稱為"量化寬鬆"的公共債券購買計畫。但一些人士質疑這一做法違反歐盟法律。2018年12月,歐洲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這合乎歐盟法律。但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今年5月5日作出判決,認為歐洲央行實施的公共債券購買計畫部分違反德國憲法,要求其在三個月內採取彌補措施。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在歐洲引起強烈反響。德國施派爾管理科學大學法學教授約阿希姆·威蘭接受彭博社採訪時說,這一判決將挑戰歐洲法院和歐盟各成員國憲法法院之間的關係,"這個判決是對歐洲法院的宣戰……等同於邀請其他成員國也無視它們不喜歡的歐洲法院判決"。
5月8日,歐洲法院發表新聞公告說,只有歐洲法院有司法管轄權來裁定歐盟機構的行為是否違反歐盟法律。成員國層面法院必須確保歐盟法律完全發揮效力,這也是確保各成員國在歐盟內平等的唯一途徑。(參與記者:沈忠浩、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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