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歐盟成員國領導人同意設立"恢復基金"振興經濟

新華社,布魯塞爾
2020-04-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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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布魯塞爾4月23日電(記者于躍 王子辰)歐盟及其成員國領導人23日召開視頻峰會,同意設立"恢復基金"促進受新冠疫情影響的經濟復蘇,但未就該基金的資金規模、來源和分配方式等細則達成一致。

歐洲理事會主席蜜雪兒表示,各成員國領導人均認為設立"恢復基金"是一項"必要而緊迫"的任務,該基金應具備足夠大規模,以扶持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國家及行業。

根據峰會的討論結果,歐盟委員會將在研判後提交關於實施細則的提案。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表示,"恢復基金"規模預計將達1萬億歐元,並將與歐盟2021年至2027年長期預算掛鉤。

在今年2月舉行的歐盟特別峰會上,各方分歧巨大,未就長期預算達成共識。將"恢復基金"納入其中,意味著或將突破原有預算額度,歐盟長期預算談判預計將更加艱難。

關於"恢復基金"分配,法國總統馬克龍表示,歐盟不應只向受疫情影響最嚴重的地區和部門提供貸款,還應進行一定的捐贈撥款。

歐盟成員國領導人還批准了本月初由歐盟成員國財長會議制定的一項總額達5400億歐元的大規模救助計畫。該計畫將於6月啟動,旨在保護勞動者和個體商戶免受失業衝擊,扶持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渡過難關,以及幫助成員國政府應對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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