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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前總理謝裡夫因腐敗案再獲刑7年

新华丝路网
2018-12-25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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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伊斯蘭馬巴德12月25日電 (記者季偉) 位於伊斯蘭馬巴德的巴基斯坦反腐敗法院24日以非法向國外轉移巨額資產且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等為由,判處前總理謝裡夫7年監禁。

法院宣判後,謝裡夫被當庭逮捕並入獄。這是今年7月以來他第二次因腐敗案獲刑。根據巴基斯坦法律,他可在未來10天內提起上訴。

當地媒體援引反腐敗法院的消息報導,法院當天就國家問責局針對謝裡夫及其家族提起的兩起訴訟案作出判決,認定謝裡夫在其中一起案件中有罪,判處其7年監禁,並處罰款15億巴基斯坦盧比(約合1079萬美元)。

報導說,國家問責局認為謝裡夫家族早年在沙烏地阿拉伯開辦一家鋼鐵公司時存在腐敗行為,謝裡夫是這家公司的實際擁有者並從中獲利,因此指控謝裡夫本人非法向國外轉移巨額資產且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伊斯蘭馬巴德市政府當天在反腐敗法院附近部署大量警力,加強周邊地區交通管制。有謝裡夫的支持者在法院外高喊口號,並試圖闖入法院。

今年7月6日,反腐敗法院就國家問責局針對謝裡夫及其家族提起的一起訴訟案作出判決:以獲取非法收入、通過離岸公司在英國倫敦購置4套高檔房產,以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配合調查機關工作為由,判處謝裡夫10年監禁。7月13日,謝裡夫從國外返巴後被捕入獄。此後,謝裡夫提起上訴。9月19日,伊斯蘭馬巴德高等法院就謝裡夫的上訴舉行聽證會,允許謝裡夫交納保釋金後暫停監禁。

謝裡夫曾於1993年11月、1997年2月、2013年6月三次當選總理。2017年7月,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以涉嫌貪腐為由取消謝裡夫總理任職資格,要求國家問責局對謝裡夫及其家人涉腐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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