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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委會建議不對西班牙和葡萄牙赤字超標罰款

布鲁塞尔
2016-07-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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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27日發佈公告說,鑒於目前頗具挑戰的經濟環境等原因,建議不對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財政赤字超標進行罰款。

負責歐元事務的歐委會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考慮到西班牙和葡萄牙兩國提出的請求合理,都面臨頗具挑戰的經濟局勢,以及兩國過去為改革付出的努力和未來的減赤承諾,歐委會建議不對西班牙和葡萄牙進行罰款。

歐委會還對西班牙和葡萄牙提出了新的赤字調整路徑,要求葡萄牙在2016年年底前使赤字達標,西班牙則應最晚在2018年使赤字達標。

西班牙和葡萄牙均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期間遭受重挫。歐盟統計局資料顯示,2015年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財政赤字與國內生產總值(GDP)之比分別為4.4%和5.1%,均高於歐盟設定的3%的上限。

根據歐盟相關規定,如果成員國財政赤字超標,歐委會可對其實施相當於其GDP0.2%的罰款,但在特殊經濟形勢或成員國合理請求下可被減免。 但是,歐委會的建議還需得到歐盟理事會的批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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